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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青梅竹马的小老虎

    李正之本来想跟屯子里的哥们借个自行车来着。

    但考虑到他老丈人一家一直就没瞧得起自己,觉得他眼高手低,想想便算了。

    借别人自行车给自己充门面,想想确实有点二。

    「呀,正之,这是哪呀,带着大包小包的。」

    「去老丈人家看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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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正之,又去做大生意呀?」

    「不,去趟老丈人家。」

    「正之,忙去呀?」

    「……」

    李正之最近在屯子里生活和以前的感受完全不同。

    如今自己仿佛成了屯子里的名人,但凡他出门碰到屯子里的人,必然会被动地跟大家打招呼。

    大家伙如今都知道李正之的酒酿得极好,一方面是羡慕,一方面也想巴结一下。

    在李家屯,过去的二蒙子早已死去,而今存在的,是被众多人竖起大拇指的酿酒师傅。

    且李正之会酿酒的事情,这些日子也逐渐在群力村其他大队屯子传开。

    像一队六先生屯,二队兴隆屯等,都有李正之酿酒传闻。

    三天多的大雪与小雪交织着下过后,整片大地都好像披上了白色的外衣。

    曾经从地里面延伸出去的毛毛小道,而今被厚厚白雪彻底覆盖。

    李正之觉得若是自己重生那晚,下的是如此的雪,他绝对活不了。

    因为这两天白雪积压的很厚,李正之只能选择走大路。

    至少大路还有车马路过,有踩压的车辙,若是走小路,稍有不慎就会被埋进雪壳子里。

    骨子里的谨慎不允许他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老苏家位置在二队兴隆屯的中间位置,距离村里的供销社不远,斜对角走个三五分钟就到了。

    老苏家人口比较多,五个孩子,四个哥哥一个妹妹。

    妹妹就是李正之的青梅老婆苏玉秀。

    或许是因为苏玉秀一直有四个哥哥在屯子里给她撑腰,从小时候上学认识开始,印象里的苏玉秀就挺「母老虎」的。

    做事爽利得很,也从来不跟你玩弯弯绕绕这一套。

    而且她身上有股子女侠风,遇见不爽的了,习惯管上一管。

    这样的苏玉秀,自然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成了他们班的班长。

    当然,班长也有害羞的时候。

    李正之回想,他大概是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小班长吧。

    那时候的喜欢,没有复杂的心思。

    就是很单纯的,觉得她好看,阳光,笑起来两侧嘴角还带着与众不同的酒涡,一深一浅,可美了。

    然后有那麽几次,也不知是三年级,还是四年级,上课偶尔扭头看对方回答问题就看痴了。

    李正之那时候心思如明镜,就想着为啥班长脸上酒涡咋那好看,为啥自己脸上就没有呢。

    还有为啥,班级同学就愿意围着她转呢,说啥都听。

    然后就被班长捕捉到了,两个人四目对视。

    李正之犹记得,苏玉秀竟然会不好意思地俏脸羞红,朝他笑了笑,便扭头继续听课了。

    这种巧合是有那麽几次的。

    那时候想想,自己的行为可真是个痴汉。

    而如果说什麽时候,李正之发现自己是喜欢苏玉秀的,大概就是一起上初中以后吧。

    他听到隔壁班苏玉秀谈了个对象时,心脏好像要裂开了一样。

     然后他就不管不顾地冲了过去,结果发现是个乌龙。

    苏玉秀是言辞诚恳拒绝对方了的,只不过被告白这事儿被传得比较邪乎。

    然后李正之就发现,苏玉秀看到自己会很开心地笑。

    一个人如果真的喜欢另一个人的话,她对你的那种笑和对别人的那种笑是不一样的。

    是双方展露笑颜时,彼此的心脏都会加速跳动的。

    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李正之才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位平日里很凶很凶的姑娘的,而她好像也喜欢自己。

    所以李正之那天在所有同学的围绕中表白了,然后成功了。

    嘎吱嘎吱的走路声,自脚底板传出。

    李正之回忆着和苏玉秀过往的一幕幕,从开始的相识,相知,到如今的一地鸡毛,形同陌路人一般。

    他其实也不确定,自己这次去接她,苏玉秀会不会愿意跟自己回来。

    哪怕是自己真的不再喝大酒,对方是否还愿意接受自己。

    毕竟平凡的日子磨灭了两个人的感情,再也回不到从前。

    所以他想听听苏玉秀的想法,所以他来了。

    他站在一处平房的院落大门外,房子东侧狗窝里,还有一只大黑狗在狂叫。

    李正之下意识地站在大门口不敢迈步,他忘记了,他是怕秀秀家的那只大黑狗的。

    ————

    苏玉秀家。

    今早苏玉秀起床给两个孩子喂奶时,右眼皮就一直跳,跳得她心烦意乱。

    她伸手从里屋门贴着的福字上,撕下来一角「福」纸,按在了右眼皮上,一瞬间整个人心情平静了很多。

    苏母在一旁一边帮着带孩子一边忍不住劝道:「秀秀,你可别耍大小姐脾气了,最近我听说二蒙子现在改好了,也不喝大酒了,甚至还酿酒摆摊去集市卖呢。」

    「其实想想,你说从前他啥活也不干吧,倒也不至于,就是爱喝点酒。」

    「就是这两年他爷爷去世,估计是心里面不舒服,这才懒散的不成样子。」

    苏母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的原则,努力地说服着女儿。

    她这都已经做了好几天的思想工作了,可自家老闺女还是无动于衷。

    她也不是真的让自家闺女「跳火坑」,实在是前几天赶集的时候,远远看到了姑爷卖酒的画面。

    大家那可都是争着抢着要姑爷酿的酒。

    有这手艺,苏母觉得就算秀秀生活中受点委屈,但日子绝对不会难过。

    再说了,她家老闺女也没真的受过委屈,这些年二蒙子私底下不知道被秀秀的几个哥哥欺负了多少次。

    每次都是秀秀心软,这才让二蒙子躲过一劫。

    可如今二蒙子明显改好了,会酿酒懂过日子了,结果自家老闺女却像铁了心似的,不想跟他过了。

    这可咋整呢!

    「哎呀,我说你就别劝了!」苏父在炕头上卷菸道,「咱姑娘实在不想跟那个二蒙子继续过那就拉倒,孩子往老李家一送。」

    「咱家孩子这水灵灵的条件,上哪还不再找一个!再说就算不嫁人,我老苏家也不差自家闺女这一口吃的。」

    苏父说到这儿忽然咧嘴一笑道:「哎,姑娘,你还记得你初中的同班同学钱大柱子不?他还单身呢,前些天我在镇上碰到了,我看他对你还有点意思。」

    「哎呀,爸!!!」秀秀转身,露出一副小虎牙。

    「行行行,不说了。」苏父用舌头舔了一下烟纸角,刚准备粘上,就听到院子里大黑狗汪汪直叫。

    苏父下意识看向窗外,结果就看到一个熟悉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