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会与宋观复亲近。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在昨天之前,它就见过宋观复。
人会用行为和语言隐瞒曾经发生的事,可动物不会。
“你都知道了?”莫里斯先生问。
孟菀青点头:“嗯。”
她没有说,她是怎么知道的,她也没说,她知道什么。
她只说:“莫里斯先生,他来过这里。对吗?”
莫里斯先生沉默一会儿,点头。
他讲起第一次见宋观复的那天。
是个夏天,巴黎的雨水丰沛,一场接着一场。
那时,孟菀青也刚刚搬来不久,那时,他的太太还在。
连日的雨水,让门口的积水不断。市政和排水公司互相推诿责任,谁也不愿意修理门口的排水口。
其实也简单,就是将排水口上的盖子打开,把里面淤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烂树叶、淤泥、垃圾掏干净,再换上新的铁篦。
可是他年纪大了,又有风湿,实在是没办法自己修理。
他和太太都退休了,可以在这样的天气不出门。但孟菀青每天都要上下班。
那天雨停了,他出门买菜。回来的时候,看见门口台阶上坐着一个年轻人。
他身上穿着西装,却满是泥污。
白衬衫卷到小臂处,正用纸巾擦着手。
门口的积水已经排干净了。那个锈死的铁篦子被撬开,换成了一扇崭新的。
莫里斯先生从房间里拿了干净的毛巾递给这个年轻人。
他接过,用英语说:“谢谢。”
“你不是市政或是排水公司的人吧。”莫里斯先生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宋观复是亚洲人,这倒不稀奇——市政和排水公司里也有不少亚裔面孔。可莫里斯先生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他不是。即便浑身沾满淤泥,裤腿湿透,那身姿里透出的优雅和矜贵也掩不住。
“不是。”宋观复说,他也没有解释他的来处。
莫里斯先生请他进屋喝杯热茶。年轻人没起身。
他说,他的腿不太舒服,想再坐一会儿。
一个多月前,他刚刚做完拆除钢钉的手术。巴黎这些天又接连阴天,天气潮湿。他从落地开始,腿就开始隐隐得发酸。
蹲跪在地上清理排水口的淤泥,这个姿势也加剧了旧伤附近充血。他现在整条腿又胀又木,没有力气站起来。
这才坐在台阶上休息。
莫里斯先生把茶端出来,坐在他旁边。
“年轻人,我总得知道,你是为什么做这件事吧。”
他看着巷口的方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想让她把鞋子弄湿。”
“她”——莫里斯先生知道是谁。
后来他又见过那个年轻人几次。
有一次是在一楼的书店门口。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风衣,刚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本《ParisMatch》。莫里斯先生跟他打招呼,他也点头回应。
莫克站在莫里斯先生身后,摇尾巴。
宋观复拿出一根牛肉肠,蹲在地上,喂给他。
“要不要进来坐坐,喝杯茶?”
宋观复说:“好。”
那一次,他们聊得多了些。
莫里斯先生问他,准备什么时候求得她的原谅。
他说,快了。国内的事情差不多处理完了,正在接洽一个项目,投资到她所在的电视台。到时候他们就会有一些联系。
莫里斯先生点点头,说,听起来不错。但是作为一个过来人,他想提醒一句:追求女生,只讲道理和逻辑是不够的。
年轻人抬起头,像是若有所思。片刻后,他问:“那您当年追求您太太的时候,还会做些什么?”
莫里斯先生笑了。他说,我会说情话,给她送花。
宋观复像是记下了,然后,他问:“法语的情话,怎么说?”
莫里斯先生想了想说:“我教你一句实用的。”
“Mademoiselle,jepeuxvousembrasser?”
宋观复重复了一遍。
“这是什么意思?”
莫里斯先生用英语翻译给他——
“小姐,我可以吻你吗?”
说到这里,莫里斯先生看到孟菀青的眼泪流下来,他递给她一张纸。
“抱歉,谢谢您,告诉我这些。”孟菀青擦了擦眼角。
这时,门外传来响动。
宋观复回来了。
他左手提着一个纸袋,是附近菜场的那种,鼓鼓囊囊的,装着刚买的菜。右手里是一束花——巴黎二月能买到的品种几乎都在这了,几枝雪白的马蹄莲,几枝浅粉的郁金香,还有几枝叫不出名字的、淡紫色的碎花,用牛皮纸包着。
他看见她坐在院子里,很自然地把花递过来。
“给你。”
孟菀青接过那束花,低头看着。马蹄莲的香气淡淡的,若有若无。
“怎么了?”他注意到她眼眶有些红,微微蹙眉。
孟菀青摇摇头,没有说话。
他看向莫里斯先生。老人只是对他笑了笑,意味深长。
宋观复没有再问。他拎着那袋菜往屋里走,经过她身边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我买了点菜,中午在家做点吃。”
孟菀青捧着那束花,跟在他身后走进屋里。
厨房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他把菜从袋子里一样一样拿出来。有鸡翅、三文鱼、生菜、柠檬,还有一小盒黄油。他挽起袖子,打开水龙头洗手,水流哗哗的。
孟菀青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去,把那个透明的文件袋放在料理台上。
“你的证件和手机都找回来了。”她说,“你看看还少什么。”
宋观复侧过头看了一眼那个文件袋,目光落在上面,停了一秒。
“护照夹在吗?”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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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问身份证,没有问护照,只问了那个护照夹。
“在。”
“里面的东西……”他顿了顿,“你先放那儿吧,等我做好饭再看。”
见她还站在门口,他又问:“鸡翅你想怎么吃?用土豆泥和奶油炖,还是蜂蜜烤一下?”
孟菀青感觉嗓子发涩,说不出话。
宋观复回头看她:“嗯?”
孟菀青像是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蜂蜜吧。”
“好。”他转回头继续处理手里的食材,“那这里没事了,你出去等着吧。”
一个小时左右,午饭端上桌,一盘蜂蜜烤翅,一份黄油煎三文鱼,还有一份凯撒沙拉。
在美国待了十年,他做西餐,比做中餐更擅长。
三文鱼入口即化,带着黄油的香和柠檬的清爽;鸡翅外焦里嫩,蜂蜜的甜味渗进肉里,咬一口汁水就溢出来。孟菀青慢慢地吃着,却觉得有些尝不出味道。
一整顿饭她都有些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