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微觉得燕惊尘的直觉一定出了错。
    见面那天,沈斯言差点就一杆子戳穿了她的心脏,她哪里来的特别之处?
    见陆知微不以为然,燕惊尘有些无奈,他语重心长地提醒陆知微:“陆小姐,与你合作是Edward的决定,我不会多说什么。你可以不爱他,但我希望你不要伤害他的心。”
    “皮肉之上,都是外伤。”燕惊尘戳了戳自己的胸口,叹道:“诛心之痛,才最刻骨啊,陆小姐。”
    陆知微听得云里雾里。
    但她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向燕惊尘做出保证:“放心,我既然决定跟他结婚,就会给他一个丈夫该有的尊严与帮助。”
    燕惊尘点点头,“那我便放心了。”
    两人抵达云海市,是第二天的上午。
    那个叫做乔发财的助理亲自开车来机场接他们,车不算什么豪车,是一辆市场售价十多万的代步车。黑色车漆,线条看着还挺漂亮。
    上车后,乔发财问沈斯言:“老板,咱们回哪儿?”
    陆知微也看向沈斯言。
    沈斯言伸手贴着车窗,感受到外面阳光的温度,他说:“今天,是否艳阳高照?”
    乔发财说:“是,太阳大着呢。”他来的路上还吃了根雪糕。
    “几点了?”沈斯言是在问陆知微,因为他贴陆知微近了些。
    陆知微瞥了眼车子仪表盘上的时间,告诉沈斯言:“十点二十了。”
    闻言,沈斯言冷不丁地说:“今天阳光明媚,宜嫁娶。时间也来得及,发财,去民政局。”
    此言一出,乔发财跟陆知微都安静了。
    到了民政局,陆知微不仅要为自己填写登记资料,还得帮沈斯言填写资料,他只需要在签名处签字就可以。
    填写好登记资料,就要去拍寸照。
    民政局与时俱进,装了自动拍照机。陆知微穿着一条白色裙子,沈斯言穿着白色衬衫,两人往镜头前一站,倒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陆知微望着镜头中两个不苟言笑的新人,她忽然扭头对沈斯言说;“笑一个吧,咱俩大概率会凑在一起过一辈子,结婚照拍得喜庆点,将来日子也和谐点。”
    沈斯言说:“歪理。”但他还是勾了勾嘴角,配合陆知微拍了一张看上去恩爱甜蜜的结婚登记照。
    拿到结婚证,走出民政局大厅,陆知微盯着‘乔夏薇’三个字,忽然有些想哭。
    她结婚了。
    新郎不是沈锦年,就连新娘的名字也不是她的本名。
    六月初八,晴空万里。
    沈家二公子与陆家三小姐的盛世婚礼,将在今日隆重举行。
    大清早,沈家的管家便带着守在沿海公路的路口,为每一位路过的私家车车主递上两包好烟,烦请他们绕路,将沿海公路腾出来,为二公子的婚礼行个方便。
    沈陆两家是云海市的豪门世家,也都做过许多利国利民的善事。这两家的孩子要结婚,还准备了好烟好酒相以礼相待,大家都愿意配合沈家办事。
    上午九点,由百匹骏马组成的迎亲队伍,踏着整齐一致的步伐,踏上宽阔的沿海公路。
    沈锦年身穿高定礼服,骑着一匹汗血宝马,行走在金色的南瓜车前。而他的美丽动人的新娘,则身穿一袭暗金色重工婚纱,脖子上戴着一条碧绿色的宝石项链,端庄优雅地坐在南瓜车内。
    透过垂落的水晶帘门,站在路两侧的行人,都能一睹新娘那若隐若现的倾城容颜。
    各大视频网站的网红主播们守在路旁边,找到最佳位置,为不能前来一堵盛世婚礼的观众进行直播。
    “看到了吗?新娘子脖子上戴的绿色宝石项链,就是云海珠宝国际的镇店之宝‘洛斐之眼’!”
    “在娱乐圈和时尚界,明星们都以能借戴洛斐之眼而骄傲。”
    “咱们的新娘子,就是云海珠宝国际的千金哦!”
    在主播门卖力的吹捧跟宣传下,吃瓜群众都被新娘子的家世给震惊到了。
    陆知微坐在梳妆镜前,一边给自己盘发,一边听主播介绍那条‘洛斐之眼’的传奇故事。
    云海珠宝国际是一百多年的老牌企业,是国内第一珠宝品牌。后来受到外来企业的影响,以及公司内部经营不善等问题,云海珠宝逐渐跌落成三线品牌。
    到了二十一世纪初,该品牌开始从全国各大商场商业街撤柜。
    8年前,就在云海国际将要消失匿迹时,一条名叫‘洛斐之眼’的项链横空出世。
    它的面世,成功惊艳了全球,也救活了云海珠宝。
    如今,云海珠宝国际已经成了国人的骄傲。
    无数时尚达人跟影视明星出席重大宴会,都会优先选择云海珠宝的首饰。他们更是以能成功借戴云海珠宝国际的限量款为荣。
    若谁能借到‘洛斐之眼’,更是会迅速登上各大娱乐网站头条,成为热议话题人物。
    但洛斐之眼的设计者究竟是谁,至今都是一个谜团。
    主播感慨道:“我听说,云海珠宝为感激那位神秘设计师的帮助,早已将公司百分之八的股份赠予了对方。这些年,那位设计师光是拿股份红利,应该也成了亿万富翁了吧。”
    听到这里,陆知微直接退出了直播间。
    恰巧沈斯言也换好了衣服,拉开衣帽间,拿着手杖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今天穿了西装。
    沈斯言长臂长腿,宽肩窄腰,看着斯文俊秀,身材却很有料。金棕色绣暗纹西装,款式略显华丽隆重,但穿在沈斯言的身上,并不喧宾夺主。
    他本就气度不凡,盛装打扮后更显贵气。
    陆知微看得有些出神。
    老实讲,沈斯言真的是个非常英俊的美男子。
    如果他嘴巴没那么毒,为人没那么刻薄,性情没那么阴晴不定,那真是一个完美的配偶了。
    沈斯言问陆知微:“可以了吗?我们该出发了。”
    迎亲队伍应该到了,他们也该出发了。
    陆知微却说:“稍等。”
    她走进沈斯言的衣帽间,打开装领带的抽屉,想给沈斯言找一条领带搭配,却发现沈斯言的领带只有三四条。而沈斯言的正装,也屈指可数。
    她这才想起来,沈斯言很穷。
    陆知微最后挑了一块黑色与金色格纹的手巾,将它折叠起来,放在沈斯言胸前的西装口袋里。
    陆知微只有167的身高,比沈斯言矮了一大截,她帮沈斯言装手巾时,鼻息擦过沈斯言的脖子。沈斯言的脖子是敏感区,皮肤极薄,他略有些不适应。
    但他还是站着没动,任由陆知微替他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