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德米不是这么想的,他跑去凤凰城的酒吧撩骚,还一心想去洛杉矶,听说那边是彩虹旗的天堂。
一年出差大半年,回来被一天一个电话追着,打电话的全是男人,真当谁是傻子?
别说罗宾,连塞比和玛鲁都看出来了!
不然塞比为什么不想上大学?他就是想工作后立刻把罗宾和玛鲁接出来,然后让他们离婚并断得干干净净!
“放心吧,凡是欠你的,都会加倍吐出来!”林克轻轻的说,语气中带着一丝冷酷。
他雇佣的私人侦探已经在路上。
无论德米还是那个渣男前男友,一个都不会放过!
罗宾没说什么,倾诉完后整个人轻松下来。她没想过要报复的事儿,一个家庭主妇也没什么能力去报复这些人,只想安安稳稳的照顾好两个孩子。
何况找到高中那个贱男又能怎样?
——那时候我还小,我只是开个玩笑,犯了年轻人都会犯的错……除了一句道歉她什么都得不到。
甚至,不仅什么都得不到,还会被贱男粘上,到时候还不够恶心的。
阿美莉卡烂人太多。
因此这些年,她和塞比都从未想过去找那个渣男。
她又不缺钱,过去八年因为听了林克的安排,小日子过得不错。如果只算这八年的收入,她大概能排进小镇前三,比不上别人是因为底子太薄。她当年刚来这个小镇时,只有一个婴儿和装着几件旧衣服的行李箱,兜里的钱够吃顿快餐。
现在八年过去,她已经不用再为生活发愁。如果不是为了给塞比攒学费,给玛鲁攒嫁妆,罗宾甚至不用那么辛苦。
林克说要承包,罗宾就跟着轻松下来,自己不行就找个大佬罩着没毛病。
她相信林克不是渣男……可能在别的地方渣,但不会渣别人的生活。这人总是有着莫名其妙的责任感和道德准绳。
然后莫名看着林克开始有点儿不爽,这人不渣生活但渣感情啊!
“林啊,有件事我觉得你该知道。”
“什么事?”林克开着车问。
“还记得我刚刚说的,玛妮在酒吧认识的那个男生?”
“当然啊,就在十分钟前,我记忆力不至于那么差。”
“那个男生的名字叫林鹤然,他是你爸爸。”罗宾目视前方,唇角翘起。
嘎吱——!
车子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林克握紧方向盘,默默的看了窗外几分钟,启动车子继续前行。
罗宾笑,好了,这下她爽了。
……
“罗宾啊,”林克忽然温柔的唤道。
“怎么了?”罗宾顿时紧张起来,心中警报拉满,她知道即将进入互相伤害环节。
“有件事我觉得你也应该知道。”
“是,是什么?”声音有些颤抖,不好的感觉更强了。
“在分别的那几年……我写了一首歌。实际上不是我写的,就是突然出现在我脑子里,世界上又没查到有,我就记录下来。”林克在前备箱翻了翻,找出一张很旧的CD,塞进车载音箱。
罗宾翻了个白眼,出现在脑子里,世界上没有……那不就是你写的!
“歌,难道是写给我的?”罗宾完全出乎意料。
原来是走温情路线?
放心,老娘心冷如铁,眼红一下算我输。
“嘘——”
随着清脆的钢琴前奏,一个故作沧桑的男声从车载音响中飞出。
罗宾惊讶的捂着嘴,那竟然真的是林克的声音?
他什么时候唱歌这么好听了?
It''sbeenalongdaywithoutyoumyfriend(没有老友你的陪伴,日子真是漫长)
AndI''lltellyouallaboutitwhenIseeyouagain(与你重逢之时,我会敞开心扉倾诉所有
We''veealongwayfromwherewebegan(回头凝望,我们携手走过漫长的旅程。
OhI''lltellyouallaboutitwhenIseeyouagain(与你重逢之时,我会敞开心扉倾诉所有)
WhenIseeyouagain(与你重逢之时)
……
(《Seeyouagain》,原词曲由DJFrankE、查理·普斯、维兹·卡利法和安德鲁·希达尔等人共同创作,翻译来自度娘。)
听着听着,罗宾的泪水就模糊了眼眶,悲伤和喜悦简直要逆流成河。
这是什么样的歌词啊,能写的让人一边吃蜜糖一边插刀子?
又甜又疼!
每一句歌词,都把她拽回那又疼又遥远的过去。罗宾的记忆力挺一般,唯独关于林克的事记得非常清楚。可这次回来一起回忆往事时,林克笑她把很多事记错了。
他们明明在讲同一个故事,却总是有两个版本:罗宾的版本是浪漫的、温馨的、也是洒脱的,带着少年的意气风发和美丽邂逅。
故事的结尾,总是林克带着她扬长而去。
而林克的版本则大多却是以狼狈收尾——要么是他们的车没油了,抛锚在路上,只能推着走。
要么加了油却没钱吃饭,找派对混进去……就连他们在海边,一坐一整夜,也不是因为文艺精神或蓝色忧伤,而是节约下住旅店的钱。
那时罗宾要养孩子,林克也没太多现金。
罗宾在一遍遍重复中,把回忆美化太多。
“但我更喜欢你的版本。”林克当时说。
罗宾今天回想起来,仍然是一笑了之。因为她忘不了,在无数个夜晚中林克那肆意张扬的笑脸,和自己哪怕一个人回家路上也会悄悄笑起来的快乐。
那已经成了她回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和林克在一起时,只有开心,永无止境。
Iknowwelovedtohittheroadandlaugh(我懂我们都偏爱纵情狂奔)
Butsomethingtoldmethatitwouldn''tlast(但有个声音告诉我美好不会永恒)
Hadtoswitchuplookatthingsdifferent(我们应该改变角度)
seethebiggerpicture(让自己看得更远看得更遥远)
Thosewerethedayshardworkforeverpays(付出终有收获时)
NowIseeyouinabetterplace(我知道你现在一定过得很好)
……
罗宾的眼泪像泉水般涌出来,这歌词简直像是在说他们的故事。
林克开着车,从脸上看不出任何想法,情绪稳定得好像深不见底。
也对,这歌是他写的,就算哭,也偷偷哭完了。
罗宾抹着眼泪,她真的想说,她不是什么都没做!那天她站在凤凰城机场,手里拿着去纽约的机票,但在最后关头退缩了。之后一个人狼狈的回到星露谷,那张机票她至今还留着,每次看都像被巴掌扇在脸上。
如果不是孩子,她真的会追去纽约。
还有……罗宾到机场那刻才发现,在这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中,占主导的一直是他。
林克一直在默默收集她的信息,了解她的一切,连她小时候邻居家养的狗都能随口说出名字。而她?却对林克去纽约后住在哪个区,和不和父母一起,上哪所学校,一无所知。
WhenIseeyouagainseeyouagain(与你重逢之时,重逢之时)
WhenIseeyouagain(就是与你重逢时。)
……
不知不觉睡着了,等再次醒来时,窗外已是漆黑一片。她看着玻璃外闪过的霓虹灯和道道路灯光栅,一时间竟不知今夕何夕。
只记得自己一遍遍的听那首歌,听得哭累又笑累,然后睡着了。
睡到现在,现在眼睛肯定肿了。
他们还没出城,远近高低的楼宇,方方正正的窗格子透出白色和黄色的灯光,好像成排发光的魔方。
车子平稳而宁静的行驶着,整条车河像一头匍匐前进的长蛇,无数灯柱刺穿黑幕。
林克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表情严肃目视前方,一如既往的林克风格。
其实他也在欣赏外面闪烁的霓虹灯——原本的他不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风格,不符合他的审美。可等融合记忆后,哎~用2025年的眼光去看80年代的霓虹灯文化,立刻就欣赏起来了!
整个城市被霓虹灯妆点出一种极为特殊的美感,未来二十年都不可能重现。
那种缺几个字母不亮的灯牌,还会引领出一种新的文化风潮,直至彻底消亡。
罗宾发现自己躺在调平的副驾驶座上,身上盖着件深色的男式大衣。
款式有些普通,倒不是说普通的大衣不能上身,而是这样的衣服出现在林克的车里,就很奇怪。
初春的南海岸气温还是有些低,这件很厚很长的大衣,盖着暖暖的,上面还有林克的味道。如果罗宾再专业些就知道,那是狩猎用除味剂的味道,这件大衣是林克从漫漫长夜世界带回来的。
她伸手抱紧大衣,只觉得无比安心。
哭过一场,就把什么事儿都放下了。
林克人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她满心就是想和林克好……他都为我写歌了,还想怎样啊!
隔壁的碧池已经羡慕哭了好么!
这一觉睡得无比香甜,甚至懒洋洋的有些不想起来。于是她就那么躺着,睁开眼睛,从这个角度看林克的侧颜。注视着他认真开车的模样,一时间竟有些痴了。
这时候不想再听歌,因为心里塞得满满的,装不下任何情绪。
她趁着没人注意,悄悄在车窗上照了照,奇怪了,脸上没有泪痕,眼睛也好好的没肿。
林克帮她擦过?带她去过医院?想到这个感觉有些羞耻,我这是睡得有多沉?
是不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上一章又被禁了,我都快疯了,到底还有什么能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