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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我的哥德萝莉前女友

    第九十九章:我的哥德萝莉前女友(第1/2页)

    “我在校外没买房,当然要回宿舍住啊,”戈尔迪眼神清澈,回答滴水不漏,“一个人太无聊了,还是住一起好。”

    “嗯,我也这么想,才选择住宿舍。”

    “不,你是因为穷。”

    “……”

    果然,实话最伤人。

    “你找的员工全是女大,住学校宿舍,连员工宿舍都省了,果然老奸巨猾!”

    对于戈尔迪的赞美,乔帅受之有愧,但他真不是为了省员工宿舍的钱,而是第一回做生意,压根把员工要住宿舍的事给忽略了。

    额外花钱的,本能遗忘,是一个资本家必备的技能。

    “久坐对身体不好,起来热热身吧。”

    这天,是一秒都聊不下去了。

    二人这才朝右手边走,那儿有光亮,八成有路,有路的地方才有路灯。

    为避免话题尴尬,乔帅只好没话找话。

    “你对华夏人怎么看?”

    “想听实话?!”戈尔迪呆了几年,居然也懂察言观色,“我感觉你们只喜欢别人夸,一点批评都受不了。”

    “确实有那么点玻璃心。”

    “还有点逆来顺受。”

    “雀实。”

    “你看,连反驳都不会。”

    “……”

    “我委婉点说,”戈尔迪开始酝酿情绪,娓娓道来,“达尔文说,物竟天择,适者生存,人类的祖先是最优秀的种族,但现代人类学研究表明,我们的祖先不是最优秀的,他的胜利靠的是阴谋诡计,很简单,他杀掉了最优秀的那个,取而代之。”

    也不用辣么委婉。

    “我有点没听懂。”

    “全世界所有人种中,华夏人是最优秀的。”

    “!!!”

    乔帅懂了,因为太优秀,所以会输。

    “道理很简单,你们太优秀,优秀到其它人种都要你们死,而你们又太善良,太圣母,不够心狠手辣,不懂斩草除根,所以东西方之间的比拼,西方人都觉得自己一定会赢,而东方人也觉得自己会输。”

    “那不就是必输?”

    “必输!”

    君子怎么可能干得过小人。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说的就是西方。

    清以前,西方只是流氓,清以后,西方偷走了东方的文化,成了有文化的流氓。

    乔帅不知该作何感想,重生前,华夏还是那个受儒家文化腐蚀的腐儒,别国欺负你,嘴炮都不敢打,PUA自己,它们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难道不知道,历史是可以篡改的?

    我赢了,说什么都会有人信,不信也得信。

    输了,种族延续都是问题。

    “哎呦!”

    同时传出的还有树枝被踩碎的声音。

    “树精?!”戈尔迪惊呼。

    乔帅赶紧挪开脚(凶器),从触感来看,是一个软软的东西,对方绝对是软组织动物,莫非是兔子?

    “难道是—?”

    “尸体!”

    乔帅脸都变色了,大半夜,又是黑漆漆的树林,你和我说脚下是尸体?

    “尸体会喊痛么?”

    “他现在也不喊了,不会被你踩死了吧?”

    “才一秒钟,兔子都踩不死好不好?”

    “万一是老鼠呢?”

    “老鼠会喊哎呦么?”

    “会啊,我们大鹅的老鼠就会。”

    乔帅猛翻白眼,“鹅语哎呦和中文哎呦肯定不一样。”

    “哎,大鹅的老鼠也学不来中文,所以,我中文不好,你也可以理解吧?”

    人生头一遭有人拿自己和老鼠比较,还得意洋洋。

    “你俩聊完了没?”

    脚底下的“尸体”说话了,还是个萝莉音。

    “尸体说话了!”戈尔迪本能地躲到乔帅背后,拽住他的衣袖,还不时偷看。

    “这里是阴间?”

    戈尔迪颤巍巍地,“不,是人间。”

    “你俩是年头马面?”

    “我俩人头人面。”

    “这时候就别玩梗了。”

    “尸体”又反问道,“不是阴间,你俩又不是牛头马面,那你他奶奶地还诅咒我是尸体,是不是想下去?”

    “这里也有地下核长城?”

    乔帅是个好客的人,解释道,“她说的是地府。”

    “天府我知道,地府是哪座城市?”

    “按你们西方的说法,就是天堂那旮沓。”

    “可天堂不是在天上吗?”

    乔帅镇定自若地回答,“管它天上地下,你一大鹅人,去不了咱华夏的地府。”

    “是因为我没有签证,还是我的国籍不行?”戈尔迪嘟着嘴竟然还有点委屈。

    “……”

    顿了顿,乔帅才给出最终答案,“除非你以后嫁给华夏人。”

    戈尔迪居然一派轻松,“那简单,以后我也可以下去了,哈哈,我好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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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头一遭有人为能去地府而开森。

    我要不要和她解释一波?

    不过,她这么开森,解释了,她会不会又不开森?

    纠结!

    突然,乔帅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地下的“尸体”,两人光顾着打嘴炮,都快忘了她。

    “你懂鹅语?!”

    刚才戈尔迪和“尸体”的对话中,全程用的都是鹅语,而且并非普通的问候语,乔帅是学过的,自然清楚。

    “这里是舒大,我是大学生,外公外婆在黑河卖早餐,不懂鹅语,根本做不了生意,所以经常和大鹅人打交道,鹅语也是我的专业之一,很合理吧?”

    乔帅心中“咯噔”一下,舒大学生,外公外婆在黑河卖早餐,专业之一是鹅语,这萝莉音如果不那么夹,听着像朱君。

    “在华夏的地盘,咱们还是用华夏语交流,”乔帅试探性地问道,“请问,你是大一新生吗?”

    “你是大二学长?”

    “你哪个系?”

    “我金融系,你到底是不是学长?”

    “你们班长是不是胡金慧,我认识。”他确实认识,军训时,被他气得不轻。

    听到“胡金慧”三个字,“尸体”的怀疑弱了三分,看来这个人确实是学生。

    “认识慧姐,学长你哪个系?”

    “我,哲学系,李振藩,截拳道社社长。”

    “学长流弊!”这下,夹子音更重了。

    可是,对这位学长,“尸体”总觉得他的口音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但就是记不起来。

    “学妹,你大半夜蹲在公园的深处是在玩行为艺术吗?”

    “尸体”脸都黑了,幸亏是在黑暗中,别人看不到。

    你们哲学系的人脑回路都这么清奇?

    “不是的,学长,我脚崴了。”

    “崴脚是行为艺术?”

    “不是,脚踩空,不小心崴了。”

    “有点可惜!”

    “尸体”:“???”

    第一次遇见对行为艺术这么执着的学长。

    戈尔迪是个心细的人,从乔帅后面走出,伸出手,“把手给我,我带你去有光的地方。”

    “尸体”伸出嫩如竹笋的纤手,又小又软,等接触到才发现,她个头不高,一米六不到的萝莉身材。

    乔帅心中挖槽一片,“不会这么倒霉,真是朱君吧?”

    “学妹,没请教你叫啥?”

    “振藩学长,我叫朱君。”

    还真是她!

    现在逃跑还来得及吗?

    作为朱君前世的准男友,追了她十几年,对她的性格了如指掌,不说睚眦必报,但绝对地报仇不隔夜,当世陈北玄。

    背地里,经常被人叫暗黑小魔女。

    “那学妹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朱君心说,“我说脚崴了,你说我没事?”

    戈尔迪的善良不允许她见死不救,乔帅也没法子,要不是顾虑到男女授受不亲,乔帅都打算直接扛着到有光亮的地方,然后撒丫子跑路。

    “学妹,你玩cos?”戈尔迪两眼放光。

    “偶尔啦,今天参加了大学城的动漫节。”朱君的回答尽显骄傲,仿佛完成了一个壮举。

    乔帅这才发现,今夜的朱君和他认识的完全不同。

    朱君的葵花籽脸很小,眼睛很亮(靓),睫毛弯弯,今天扎了个双马尾辫,刘海很长,都快到下巴了,灯光下,可以清除地看到浓厚的烟熏妆和淡紫色的唇膏。

    她全身裹着一套深紫色斑马条纹小西装,里面的内衬是纯白色的,下身是同款小西裤,即便是修身款,穿在她身上,也丝毫不违和。

    同时,她还涂了深紫色指甲油,像染上了剧毒。

    “下次动漫节,一定要带上我。”

    “你平常cos谁?”

    “魅魔。”戈尔迪悄声说道。

    朱君“哇欧”一声,“还是学姐会玩。”

    “什么学姐,我俩一届的。”

    “你和学长什么关系?”

    “什么学长,你俩也一届的。”

    朱君:“……。”

    “cos得真像,这是蛇精?”乔帅竭力转移话题,“我小时候最爱看《钢铁葫芦侠》。”

    朱君的脸更黑了。

    还能再敷衍一点么?

    戈尔迪忙打圆场,“她cos的是WednesdayAddams。”

    “《亚当斯一家》?”乔帅看过电影版,不过,最喜欢的还是蒂姆伯顿的奈飞版《星期三》。

    回过神来的乔帅咳嗽一声,“你肩膀上的手呢?!”

    WednesdayAddams肩膀上的手和希区柯克肩膀上的鸟都是标志。

    “在这。”朱君这才从屁股底下掏出一只“带血的手”。

    “???”

    这cos确定是WednesdayAddams,而不是地铁上的痴汉暗黑版?

    cos圈城会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