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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怕被人认出来

    江云帆此刻方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今天的白瑶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了。或许是作为客栈老板娘,又或者是因为性格,以往的她脸上时刻都保持着笑容,那双眼睛也是妩媚夺人。

    关键是说话的时候放得开,多多少少带点荤的。

    可这会江云帆发现,她明显变得有些严肃,同自己说话的时候,也仿佛有心事一般。

    这让他不禁想到了昨天下午,在他骑着电动车将江滢接走后不久,脑海里相继响起了两道系统提示音,都来源于白瑶的震惊。

    而且两次的情绪值都不低。

    此前江云帆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这两次震惊是如何造成的。

    可今天一回想,他不禁在心里猜测,难道是白瑶发现了自己什么秘密?

    暂时不清楚状况,江云帆自然也没有把什么话都往外说。

    他正了正脸色,直视白瑶的眼睛:“想什么呢瑶姐,我怎么可能有事瞒你,都快被你看光了好吗?”

    “胡说,什么时候看光了?”

    话到此处,白瑶忽然红了脸。

    记忆中好像确实有那么一次,那日天气酷热难耐,客栈恰好又十分忙碌,江云帆又是运酒又是搬桌椅,热得浑身湿透。

    事后到湖边洗澡,她跟在身后,远远偷看了一眼。

    只有一眼,白瑶可以发誓,绝对没有看光!

    当然,那挥之不去的画面,仍旧缠绕在她脑海里久久不散,尤其是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总是会回忆起江云帆的身影……

    想到这,白瑶的态度明显缓和了不少。

    她看向江云帆的眼睛,神色诚恳:

    “小帆,无论你以前怎样,也无论你为何而来,你有心事也好,有秘密也罢,我只希望你……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好吗?”

    “……”

    听到这话,江云帆明显愣了一瞬。

    换个角度理解,白瑶这番话,是不是已经相当于表白了?

    难道说,这三个月以来的朝夕相处,当真让她对自己产生了依赖?

    “放心吧瑶姐,在这多自在舒服,我江云帆这辈子就没打算离开了。”

    诚然,无论白瑶心里是什么想法,江云帆总之只想留在镜源县这样的小地方,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

    “好。”

    白瑶心情明显愉悦起来,“那我就让人好好准备一下,迎接今晚的贵客!对了,你如果要去明灯街,记得帮我在北街口带份桂花酥。”

    “没问题。”

    江云帆点头应允下来,随后抱着怀里的碗筷便来到后厨。本打算直接找个地方开刷,却发现洗碗池的前方,此刻正站着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

    “滢滢,怎么你在干活啊?”

    “哥。”

    江滢正挽着袖子,用手腕撩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回头笑道:“本来我也没什么事,就想着来帮帮忙,也不白干,白姐姐给我开工钱的。”

    “看来你还挺有热情的。”

    “那是当然!”

    得意的小姑娘挺了挺脖子,还挺傲娇。

    江云帆也没有多说什么,将手里的碗筷放进洗手池,就站在旁边陪她一起洗。

    空气中有灼热的夏风吹过,池中有哗啦啦的瓷器碰撞声。

    “今晚要不要去看灯会。”

    “灯会……”

    正洗得专心致志的江滢忽然停下手中的动作。

    万灯节的灯会,她是从小便知道的。听说每年七月七的夜晚,整个镜源县都会被火光点燃,繁华的大街就像一条条火焰长龙,在城内盘桓纵横。

    鲜花,美食,歌舞会……听说这一晚的热闹程度,几乎能赶得上京城。

    这些年生活在凌州,江滢自然是早就想来看看了。

    奈何家里约束甚严,想要离开那森严的江家大院都成困难,又如何能来得了几十里外的镜源县?

    所以此刻听哥哥提起,江滢心里是充满向往的。

    但,她还是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吧,我想留在客栈,多挣点钱。”

    “你挣那么多钱做什么?”

    江滢神秘一笑:“不告诉你!”

    得,不说就不说。

    江云帆也没有多问,毕竟小姑娘也长大了,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不肯告诉别人,也很正常。而且有目标,且愿意为目标而奋斗,这一点难能可贵。

    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江滢目光里明显有向往。

    所以作为哥哥,江云帆觉得自己有义务带妹妹去看看更精彩的世界。

    他也打算好了,等到晚上再来,把小丫头直接拉着去灯会,不给商量的余地。

    将池中的碗筷全部清洗完毕,江云帆便嘱咐了江滢两句,让她待在客栈好好听话。随即便转身出了门,骑上自己的小电驴,直奔桃花山上的小院而去。

    他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将酿好的茅台酿分坛、检测、密封装好,并让人运回客栈。

    接着便溜溜达达,到了桃林东侧的小山谷。

    在开垦出的两亩沙地中,他找到了正在忙碌的季云苍。

    “季伯,手脚挺快嘛!”

    短短一天时间,原本大片的空地,此刻几乎已经被绿色的西瓜苗给铺满了。

    “哼……也不看看我是谁。”

    说起来还真不简单,从模样上来看,季云苍这老头子少说也已经七旬过半了,身材消瘦,头发雪白,却偏偏有股干劲,在田里劳作一天也不知道累。

    桃花山下那一大片的农田,几乎都是他一个人种下的。

    也正因如此,江云帆才敢让他帮忙种瓜。

    相比之下,今天在湖畔见到的归雁先生沈远修,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长一身大膘,看起来反而很虚。

    果然,能维持健康的一定是劳作,而不是酒肉。

    “唉……”

    就在这时,季云苍忽然放下锄头,一脸疲惫地叹了口气,“这天气还真是暑热,人在这烈阳下啊,一动就口渴,也不知道为什么。唉,要是有酒就好咯……”

    江云帆一阵无语。

    季伯喜欢喝酒,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当场他的九粮液尚且是个半成品,找对方稍微品鉴了一下,结果自那以后,这老头子天天缠着他要酒喝。

    “别看我了,谁随时把酒带身上啊?你要想喝,今晚就去秋思客栈,有免费的好酒!”

    “去客栈?那还是算了。”

    一听要去客栈,季云苍便同以往一样,连连摇头。他似乎对人多的地方十分抵触,宁愿远远躲着,也不靠近半步。

    江云帆不禁有些好奇:“怎么,怕被轰出来?”

    “笑话,我那是怕被认出来!”季云苍脸上的骄傲依旧不减。

    “认出来?难不成我们季伯,还是个名人?”

    “当然,想我当年……”

    季云苍一脸慷慨,却又欲言又止,“算了,说了你也不懂。话说,秋思客栈那酒,真是好酒吗?”

    江云帆点了点头:“比以往任何酒都好。”

    “嘶……”

    季云苍皱紧眉头,重重吸了口气。

    如果真的有好酒,也许冒险去试上一试,也未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