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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法不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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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对他揭露的真相,毫不吃惊,就好像早就知道了一般。

    “钟岳,你所思不假。”

    “女尸被捆缚,彼时动弹不得,否则那人也不会敢动色心。”

    ‘砰’的轻响,手中饭碗重新被李煜放回桌面。

    “一具小小尸婴,固然能出其不意,伤到那男子。”

    李煜‘呵——’的嗤笑了一声,语气里满是洞悉真相的漠然。

    可若是说,尸婴破口在腹,所伤亦非胸肺要害。

    以那尸婴的力气,根本破不开肋骨。

    只能专攻柔弱肠腹,乃至肾器。

    但这些,都不可能使人立时毙命。

    李煜因此下了结论。

    “定是那第四人下了手!才致其惨死。”

    “然......公愤也好,私仇也罢。”

    “此事都无关紧要。”

    赵钟岳闻言一滞,眼神带着探究,忍不住出言劝谏。

    “大人何出此言?”

    “学生也知,淫邪亡尸,是律令大罪,死有余辜。”

    “可杀人害命,亦是律法严禁!”

    “如今虽世道沉乱,然大人更不可妄自失了法度公正,否则何以立信于民!”

    若人人皆可妄自私杀,仇杀。

    治下连个基本的秩序都再难维系,更遑论成大事。

    李煜摇了摇头,回答道。

    “钟岳,你当村民之中,难道真的无人有疑吗?”

    赵钟岳思虑一瞬,立时答道。

    “乡野小民,不通书文,不晓道理,自然不察内情也是寻常。”

    这并非有意歧视,而是他的真心话。

    大顺朝的社会真情如此,有的乡民从生到死,一辈子都只耕耘在那一亩三分地上。

    他们甚至无知到,连如今的皇帝是哪朝哪代都不甚清楚。

    种地纳税,结婚生子。

    他们的一辈子里,就只有这么八个字。

    宛如一条旋转轮回,无尽蜿蜒,一代人,两代人......一连十数代人皆是如此。

    这,便是大顺最底层的乡民!

    也是赵钟岳平日里见惯了的无知小民。

    李煜摆手,直接点明。

    “你看那孙四六,固然是大字不识一个,可做事也有股机灵劲儿。”

    “是故,乡民无知,不代表无智。”

    “有智,便能有所察。”

    那第四人把现场还原,又或者说是保护的太好。

    当然,也可能是因那人临死的惨嚎,惊得凶手来不及收拾得太细致。

    但凡一个人能够稍加换位思考。

    便能想得到,那男尸绝不可能死的如此干净利落。

    李煜相信,那些初时寻到现场的村民们,绝对不止一人起了疑心。

    赵钟岳点头,“学生受教了。”

    “大人所说有理,天地人,乃万物之本也。”

    “生而有灵,自是有智。”

    紧跟着,赵钟岳疑惑道。

    “学生求大人解惑。”

    “既然有所起疑,为何却无人提及?”

    “就好像.......好像.......”

    赵钟岳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词句。

    “掩饰。”李煜补充道。

    赵钟岳恍然抚掌,“对,大人所言极是!”

    “莫非,他们在帮着掩饰真相?”

    “如此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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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钟岳也不蠢,稍加思索,便想通了关节。

    “是那人犯了众怒!”

    “所以,私罪处死?”

    “那这第四人,或许便不止一人!”

    赵钟岳越说越是亢奋,他忘了腿上的疼痛,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下意识地伸出手,在空中虚划着。

    “也可以是两人、三人,甚至是人人有份!”

    剖析出这层真相,并未让他感到什么成就感,反而是一种窥见群体之恶的悚然与豁然开朗的震撼。

    这,便是少年郎所不曾经受的真实。

    李煜已经端起茶杯,慢自饮水。

    待赵钟岳说完,他才轻描淡写道。

    “然也。”

    “死人既犯众怒,这随后我们该做的,便是严守法不护独的道理。”

    “为何不护?”

    “只因法是为了治民。”

    李煜自问自答。

    “损一独而治众人,何乐不为?”

    “若为一独而乱众心,又何必为之?”

    李煜说的很是明白。

    私德有亏,人赃并获,那就是死有余辜。

    不管放在哪儿,都是这个道理。

    如此,便没必要去翻案。

    男子死于尸婴之袭?

    亡婴为亡母复亵渎之仇?

    就连可能有所察觉的乡人们也觉得,这个真相就足够了。

    他们不需要其他的真相。

    因果报应,天理昭彰。

    这,便同样是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

    赵钟岳恍然。

    “学生愚钝,险些坏事。”

    “若是因此细查,便是要让一乡之民人人惶恐。”

    “如此,反倒失了民心。”

    李煜冷笑,其后所言,直刺赵钟岳内心。

    “钟岳,汝为幕宾,当晓一事......”

    赵钟岳低首细听,以示心迹。

    李煜继续道,“汝道,何为法?”

    “法非公正、公平、公义。”

    “法,乃是为了教这天下万民,相信当官的人,就代表了公平、公正、公义。”

    “如此,便谓之人治之法。”

    这当官的,不分文武。

    做事,惯得是颠倒黑白,和着稀泥。

    可只要大部分人都觉着你是好官,那......又为何不算是好官?

    所谓法不责众。

    便是当官的,惯于惩寡,安众。

    如此,官员便站在了多数的优势一方。

    所作所为,下发政令,自然就是顺风顺水。

    真相?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真相’是不是对大多数人有利。

    “钟岳,你要记住。”

    “我们给百姓的,不必非得是真相。”

    “有一个他们愿意相信,也乐于接受的‘公道’,这就够了。”

    赵钟岳一时震撼无言。

    李煜的这番话,如同一柄重锤,将他所读十数载的圣贤书文敲得粉碎,那些墨香字迹,此刻仿佛都化作了对他天真的无情讽刺。

    就在他心神激荡,难以平复之际,李煜的声音再度响起,却带上了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意味。

    “既然想通了,那这件事,便交由你去收尾。”

    “明日一早到了西岭村,你当着所有村民的面,将此案‘盖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