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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背上登山包,祈祷,现在娜娜小蓝,包括发卡都不在我身上,我真不一定能无伤打趴老虎之类的动物。

    那么现在,

    伪·踏青·真·野外生存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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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问:为什么发卡不在身上。

    芙伊:谁家好人睡觉的时候还带着饰品啊,不嫌硌得慌吗。

    小剧场

    Timoteo在和里包恩分别之前递给他了一个浅蓝色的精致香囊。

    “我记得听你说之前回香港过年了?长辈好像有给小辈压岁钱的习惯,当时忙没想起来了,帮我把这个带给芙瑞小姐吧,算是礼物。”

    里包恩撇了一眼,看得出这是一份用心的礼物,忽然勾起唇角:“啊,谢了,我保证她会喜欢的。”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Timoteo温和地笑着。

    “毕竟有了这个,她省的吃一顿掺了安眠药的晚餐。”里包恩慢悠悠地补充。

    Timoteo:?

    还是里包恩:“只是想让她出门踏踏青罢了,你那是什么眼神。”

    Timoteo:?什么踏青要用得上安眠药。

    是的没错,里包恩没骗芙伊,香囊的确是Timoteo送的,但他也确实往里面塞了点料,语言艺术这一块

    突然想到了芙伊的谐音代号:-1

    非常贴合本地习惯,很好,以后芙伊就是-1了

    正好入v卡在R生日这天,我是卡点天才(确信)

    第40章

    我对这片树林并不熟悉,甚至怀疑这里到底是不是西西里,毕竟那小岛上有没有这种未开发的小野山还不一定呢。

    我从林子里找到一根木棍,修长笔直,刚好我可以一手掌握,把枝条掰一掰,勉强让它变成一杆趁手的登山杖。

    似乎昨晚下过雨,树木缝隙间的道路十分泥泞,我尽量找没有青苔的石头落脚,时不时看一下太阳辨认方向。

    爬高山和爬野山是两种不同的感觉。

    前者是对毅力和大腿肌肉的考验,后者是对平衡力,心理博弈,甚至每根脚趾的考验。

    你需要权衡下一个落脚点是否湿滑,扶着的木头是否结实。

    赢则顺利爬上一点,输则摔了个满身泥。

    野山的石头自由自在的裸露,奇形怪状的,我含泪捂着被磕到n次的脚趾,安慰自己好歹没有甲沟炎。

    凭借坚定的意志,我游离在各个补给点,在野山中生存了三天。

    这没什么大型猛兽,小动物倒是不少,我遗憾地把一头撞到我身上的兔子放走。

    我的厨艺没让我失望,哪怕都用上了异能,还是一如既往地难吃,因此我也不会浪费食材。

    我原地休息片刻,打算继续前往下一个补给点,今天天气多云,阴沉沉的,看不见太阳,我每走一会都要做个记号,给自己留好退路。

    我熟练地在林中穿行,三天的时间,足以让我像猴子一样适应这里。

    隐约间,我好像听到了人类的声音。

    ?我缓缓打出问号,这山里除了我还有别人吗?里包恩来接我了?

    不对啊,以他在补给点给我准备的衣服来看,他大有一副让我在山里长期活动的样子啊。

    敌人?还是真的有人会那么闲找一个野山踏青?

    我灵活地爬上了树,眯起眼睛,向远处观察。

    那边的树被砍掉了一些,隐隐有炊烟升起。

    应该不是敌人,我没见过哪个杀手执行任务的时候大大咧咧地暴露自己的所在地,甚至还帮忙把可能挡住狙击枪子弹的树给砍了。

    里包恩也不会干这种蠢事。

    我下了树,低头看看自己这一身因为摔倒和爬树可以cos野人的衣服,再看看包里千篇一律的压缩饼干,权衡片刻,果断朝人声靠近。

    我移动到没有树木的地方,藏在灌木丛中,小心看过去。

    然后看到了摄像机。

    ?拍戏来这里拍?那么拼的吗?

    我对演员的态度肃然起敬。

    他们大概有十来个人,两个头发稀疏,一看就不是演员的人绕着摄影机说着什么,应该是导演,剩下的人三三两两地围着一个人和那支起的大锅。

    锅里咕噜咕噜地冒着泡,我看到了意面蔬菜和肉类。

    啃了三天压缩饼干的我咽了咽口水。

    看起来很香,这难道就是里包恩给我准备的食堂吗?我悟了。

    一定是的,就算不是也得是!没人能在美味的意面面前还去坚持啃能崩掉牙的压缩饼干!

    “那个,你们是在拍戏吗?”我悄悄靠近了一位看锅的女性,歪头看着她。

    她下意识回答:“是啊,怎么了?”

    她说完才发觉不对,唰地抬头,一脸惊愕地看着我:“不对,你从哪冒出来的?”

    她引来了其他人,这些普通人立即大呼小叫着喊我坐下,拿毛巾递给我让我擦擦身上的泥。

    “我的上帝啊,这鬼地方怎么还会有女孩子?”

    “哦,她看起来一定累坏了,快,给她弄碗汤喝喝。”

    虽然在香港我还能cos一下大学生,但在意大利,他们一看就知道我还是一个小毛孩。

    我乖巧地坐下,双手捧着冒着热气的意大利浓汤,感动得喝了一大口,眼泪都被烫了出来。

    不容易,终于吃上一口热乎的了,我这两天感觉自己都瘦了!

    一个身穿机车服,紫色头发的青年半蹲在我面前,他画着夸张的紫色眼影和口红,唇上还有一个银色唇钉,眼神透着心高气傲,很是不羁。

    好…好潮。我敬畏地看着他,感觉就算放在我前世,这种权威穿搭都是一个潮男啊!

    “喂,本大爷问你话呢,你从哪冒出来的?”我走了一会神,反应过来时,面前的家伙已经自说自话了半天,“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被本大爷在银幕上的英姿吸引了,这才追到了这里,对吧?”

    呃……虽然这人语气有点欠,但是吃人嘴短吃人嘴短。我默念四字箴言保持冷静,又喝了一口浓汤,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

    嗯,你说是就是吧。

    他自顾自地脑补:“虽然本大爷一般不给签名照,但看在你那么努力的份上,我倒也不是不能破例。”

    他不知道从哪摸出一个相机,咔咔拍了一张,洗出照片龙飞凤舞地写了个名字递给我。

    我勉强认出那个名字,他叫——

    史卡鲁。

    照片上我的样子很狼狈,布满泥点的衣服衬的我活像一个逃难的,而史卡鲁的出境让这种逃灾图变成鬼火少年拯救失足少女。

    这种既视感太强了,我实在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史卡鲁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