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而我对你来说,是一个很久没有关系的人。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容易做的决定。”
红灯换绿灯,他脚下点着油门,车子丝滑地飞驰出去。他的车技令人安心,陆霓除了感受到结实的推背感,一点不适都没有。
这让陆霓觉得,节奏全然都被他掌控。什么时候让她知道真相,什么时候逼她紧张,激惹她崩溃恼怒,再什么时候给她安抚。
她的情绪也被他掌握。
没有合适的答案,陆霓选择不回话。可是,有谁真的可以成为她的同盟吗?
蒋垣也没有让她回答的意思,换个话题:“要听音乐吗?”
他的歌单里有一首也是陆霓喜欢的歌,叫《死性不改》,她伸手点开,twins两人的声音流淌出来,有点倔倔的少女音调,很有生命力。
那时候她们也才出道不久。
听歌品味是很私人的,陆霓没有发表任何感想,她听了一会儿,身体的血液和骨头慢慢舒缓开,似乎找到共鸣。
郑明华的电话打破了平静,陆霓接通:“什么事,妈妈。”
“霓霓,你在做什么?回家了吗?”
陆霓说:“还在外面,没做什么。”
郑明华说陈父今天感冒不舒服,她一个人忙不过来,问陆霓方不方便过去照顾一下。陆霓不做他想便答应了,交代一番才挂断电话,她记得陈父的各种药物过敏。
她不好意思让蒋垣送她去公婆家,因为很远,说停在附近的地铁站,她自己过去就可以了。
蒋垣没接话,让她自己把地址输到导航里去,“我送你去,不差这一两个小时。”
陆霓输完地址,导航很快重新规划了路线,在前面要上高架。界面再次跳跃到歌单上,这一遍马上结束了,陆霓没有听够,准备再听一遍。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换成了单曲循环。
这是一件小到不能再小,哪怕说一声“好巧”或者“谢谢”都不至于的小事,不是吗?
陆霓的嘴角很小幅度地翘起,安静地听歌。她看向窗外穿梭的花花世界,而车里是另外一个小小的,封闭的世界。
一个半小时后到了陈延父母家,车停在小区外面,没有开进去。
陆霓拿包和手机,推开车门下去,走前甚至对他点头道谢。
蒋垣盒里剩下最后一根烟,他忍不到明天了,现在迫不及待就要抽掉。抬眼看走远的人,她穿很细的高跟鞋,鞋底是一抹鲜亮的红,她身材窈窕,精致光鲜。有一条很分明的界限她自己都没感觉,她从自己,变成别人贤惠的儿媳。
蒋垣把烟抽完,车里没有烟灰缸,他有个坏习惯,把烟头反手摁在外面车门上,一下就熄灭了。
第23章chapter23喜欢这首歌的人很……
chapter23
陆霓赶到公婆家,见公公躺在床上,咳嗽声不断,垃圾桶里很多卫生纸,婆婆给他熬了润肺的梨汤,没喝,在床边放到凉。
见陆霓来郑明华像见到救星,低声抱怨:“拗得要死,真不知道怎么说他。”
“爸爸今天出去了吗?”
陈父不说话,郑明华又抢答,“早上跟几个以前的同事去钓鱼了,下午回来就不太对劲。”
这几天温度下降很快,陆霓看他脸色不太好,给他测心率,也偏高,心里有了大概的猜测,说去医院吧。
陈父自然不干,本来就因为钓鱼惹出这些事,男人多老都要面子。
陆霓已经从衣柜里帮他拿出衣服,作势要掀被子,陈延父亲见她这气势,暗暗把床单抓得紧紧的,哪有儿媳妇给公公穿衣服的道理?
不成体统!
“我自己来!”
陆霓笑了下,收回手:“妈妈你帮他一下,我去拿医保卡和病历,在车上等你们。”
陆霓开车,去医院的路上陈父还在嘴硬,说就是普通感冒而已,你们女人就是会兴师动众,并没有人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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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医院拍了CT,医生明确给出诊断是肺炎,需要住院观察。陈父抽了几十年的烟,有肺炎的病史,身体本来就有各种基础病。
老头儿不能不信医生的话,闭嘴不言,只有脖子梗着。陆霓见他这样不奇怪,陈延嘴硬的时候也是这个德行。
陆霓去楼下缴费,办住院手续,电梯人多要排队,她只好爬楼梯上来,高跟鞋把脚后跟磨破皮了。她坐在走廊,把那块皮撕掉,贴上一块创可贴。
陆霓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郑明华看见她这一身衣服,也问她今天干什么去了。陆霓说跟几个合作商应酬。
郑明华听进去了,若有所思。
“妈妈,我送你回去吧,顺便拿爸爸的换洗衣服,晚上我陪床。”
郑明华说:“我不回去,病房里有张挺大的沙发,我就在这睡。”
陆霓问她:“如果您也累倒了,那我就要照顾两个人,您觉得我有精力吗?”
郑明华不是没见过陆霓骨子里不易显现的强势,自己只能指望她,只好听从陆霓的安排,乖乖回家。
陆霓给陈父找一位男护工,贴身照顾他。但是她仍然坚持自己陪床,就睡在单人病房外的小沙发上。
早上医生查房,陆霓没醒,护士给陈父量体温,交代饮食注意事项,“把你女儿叫起来,这些需要她知道。”
陈父并没有否认陆霓是她的女儿,只是对医生说:“等她醒来,我会和她说的。”
等医生离开,陆霓掀开盖在身上的外套,睁开眼睛,面无表情地对着天花板发呆。
陈父已经在医院住了三天,陈延仍不知情,陆霓在电话里没有告诉他,很默契的,他的父母也没有通知他。
在稳定下来后,陆霓才准备告诉陈延。
陆霓知道,陈延父母并不想告诉陈延,怕耽误他的工作,也不想让他陷入道德洼地,一味把责任丢给妻子。
同时,他们又不想让人觉得自己在欺负儿媳。
陆霓通知陈延的时间有点事后诸葛亮那意思,但很妙,两边都落得轻松,还没有道德包袱。只有她落了一身辛苦。
这是郑明华喜欢陆霓的地方。
她知道陆霓的家境不好,但仍然坚定地选择了她,能配陈延的人有很多,但最合适的只有陆霓。
陆霓从小地方考到北京来,有体面工作,说明她自身的智力条件是不差的。她的父母均已去世,没有拖累。
如此他们成为家人,陆霓会把老两口当成自己的父母,且是唯一,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
试问别的人,就算娘家背景强点,谁能做到陆霓的程度?她给陆霓那些东西,既已经是一家人,何须计较?
现在的家庭结构,在郑明华看来是最完美的,如果陆霓和陈延再生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