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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章 我叫刘二

    这场演唱会,一共卖出了900万刀币的进账。

    其中有150万是各种成本,包括人工成本、设备租金、场地租金,以及宋海乐队和伴舞人员的吃住等等,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

    扣除这些成本之后,还剩下750万刀币的净利润。

    其中要分给乔治的公司百分之五,也就是375000刀币。

    再扣除分给松海乐队的两成分红,也就是150万刀币,折合软妹币就是210万元。

    最后流入陈松口袋里的钱是5625000刀币!

    折合软妹币就是7875000元!

    也难怪乔治激动不已,他们公司只靠这一场演唱会,就赚到了37万5千刀币。

    他还不知道斯蒂文那边分到了64万多刀币的分红呢。

    如果加在一起,他们的公司只靠这两场演唱会就赚到了100多万刀币的收入了,比他们的小破公司过去这几年赚到的钱加起来还多,这次真的发达了!

    以前他们公司就是半死不活的,勉强生存下来已属不易,一直在苦苦支撑着,在破产的边缘反复横调,疯狂试探。

    现在,他们抓住了这次百年难遇的发展机遇,一波肥了!

    只是这一下子就令公司的资产达到上百万了!

    况且后面还有好多场演出呢,徐海婷和松海乐队的全国巡演,每个人至少要演10场,加在一起就是20场啊!

    哪怕剩下的表演场地规模小一点,可容纳的观众人数少一些,达不到这么高的门票收入,但18场加起来也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字了!

    这能令斯蒂文、乔治和安德烈这三个创始人和合伙人身价倍增啊!

    乔治现在十分庆幸当初颜淑玉选择了自己这家公司,更庆幸自己当初和她面谈,并留住了这个大好机会!

    他现在在颜淑玉、徐海婷、松海乐队的面前是一点架子都不敢有,完全把这些人当成财神爷,不,是当成亲爷爷一般供奉着!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也能使磨推鬼。这个定律无论是在古今中外,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第二天,徐海婷和松海乐队又重新收拾起心情,奔赴下一座城市,下一个会场。

    这次的鹰酱国巡回演唱会,斯蒂文一共选择了10个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徐海婷和松海乐队轮流办下来,一共就是20场演唱会了。

    至于会不会再加场,就要看具体的效果而定了。

    如果效果好的话,观众和歌迷们的呼声很高的话,而且徐海婷和松海乐队的身体也能承受得了,也愿意继续加场的话,斯蒂文也可能会安排他们去更多的城市加办演唱会。

    荣耀只属于昨天,而梦想属于明天。

    徐海婷和松海乐队要去奔赴下一个更加巨大、更加辉煌的成功了!

    ……

    洛市,全世界最出名的大学。

    夜色深沉,图书馆的某个自习室内,一个青年在埋头苦读着一本经济学的著作,手边还放着一本鹰语和新龙国语言互相对照的词典。

    “竞争是一种发现的过程,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揭示什么是最优的。”

    “Com……Competitionisapro……processofdiscovery……”

    青年聚精会神地研读着手里的书籍,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角落里,有一双眼睛正用奇怪的目光盯着他的背影,而且已经打量他很久了……

    ……

    我叫刘二。

    我是在一个名叫河东村的小小山村里成长起来的乡下人。

    我上面有一个姐姐,我是家里的第二个子女,父母说起个贱名字好养活,于是就干脆给我取名叫刘二了。

    据说我的父母在生我之前,还生过一个男孩儿,可惜才长到四岁,就因为得了重症肺炎,而医疗条件又太落后了,没能救过来,就早早地夭折了。

    然后父母又生下我,他们把对那个夭折的哥哥的全部的爱,都移植到了我的身上,再加上乡下这边的思想比较重男轻女,于是父母就对我格外的宠爱。

    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顶在头上怕吓着……

    他们什么活都不舍得让我干,更别说下地干庄稼活了。

    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懒散的习惯,村里人都知道我太懒了,总是不干活。

    我爸妈本想供养我上学,让我好好读书,将来能有一番大出息,好光宗耀祖,光耀门楣。

    可惜我对学习根本就不感兴趣,一听老师讲课就就想睡觉,所以学习成绩也是一塌糊涂,后来干脆就辍学了。

    我不想种地,又早早的不上学了,于是就整日里游手好闲地在村里闲游荡。

    别看我干活不行,但我论起玩来,那可是一把好手!无论是上树掏鸟窝,还是下河摸鱼,亦或者布置陷阱抓山鸡、田鼠,那都是我的强项!

    可以说,除了学习和种地,其他的不务正业的事情,我都擅长!

    村里人都说我没出息,不成器,如果不做出改变的话,这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他们说,作为一个庄稼人出身的孩子,如果不种地,那就只能混吃等死,靠我父母养着我。

    他们还说,如果有一天我的父母都离开了人世,我就只能靠我姐养着,等我也姐没了,我就只能孤独终老,饿死拉倒!

    因为像我这么懒的人,是讨不到老婆的,老百姓家的女儿没有人愿意嫁给我这种混吃等死的懒汉。

    因为讨不到老婆,自然也就不会有后代给我养老送终咯。

    可我是真的不想种地,也不想上学读书。

    种地累身体,学习累脑子。

    我爸妈把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吃,所以把我从小就养得很好。

    虽然我懒,但我的个子却不算矮,大概有178cm左右。

    又因为我整天不下地干活,所以免于遭到风吹日晒雨淋的毒打,皮肤还算是比较白净。

    虽然我不是一个特别白的人,但也比那些整天种地的老农民们要白多了,至少是正常的肤色。

    至于说未来嘛,我也不知道我想做点什么,反正就整天这么浑浑噩噩的胡混乱混。

    直到有一天,村子里来了几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