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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收获

    将这两只意外的「重宝」轻轻放入麻袋最底层,李越感觉自己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这不仅仅是肉食,这是巨大的财富,是他改善处境的重要资本!

    他一鼓作气,将剩下的套子全部检查完毕。最终清点下来,这一早上的收获堪称丰硕:野兔八只,山鸡五只,飞龙两只,小狍子一只,灰狗子一只,还有那两只价值连城的紫貂!总共十九只猎物,外加两条不知名野兽吃剩的腿。

    麻袋变得沉甸甸的,扛在肩上,那份重量让他感到无比的心安和喜悦。

    将所有套子重新检查丶修复丶布置妥当,确保明天还能有收获后,李越才扛着这沉甸甸的麻袋,踏着渐渐亮起的天光,心满意足地返回屯子。

    回到自家小院,他将猎物一一取出,在地上摆开。看着这琳琅满目的收获,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靠山吃山,他李越,凭着自己的本事,在这五里地屯,确实能活下去,而且能活得不错!

    激动的心情平复一些后,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屯长王满仓。自己刚来的时候,一无所有,是王叔二话不说给了自己安身之所,预支了粮食,还找人帮自己修屋盘炕。这份雪中送炭的情谊,他一直记在心里。

    他挑了两只最肥硕的跳猫子,用草绳拴好,又看了看那两只紫貂,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动。这东西太扎眼,现在拿出来未必是好事,而且他也需要它们来换取更急需的物资。

    提着两只肥兔子,李越径直来到了王满仓家。

    王满仓刚起床,正在院子里劈柴,看到李越提着兔子过来,有些意外:「李越?这一大早的,你这是……」

    「王叔,」李越笑着把兔子递过去,「昨儿个在后山下了几个套子,早上收了点东西。这两只跳猫子您拿着,添个菜!」

    王满仓看着那两只肥嘟嘟的兔子,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没多客气,接了过来:「行啊,小子!手艺没丢!这后山的跳猫子可精着呢,能套到不容易!」他拍了拍李越的肩膀,眼神里满是赞赏,「看来你这伤是真好了,这下我就放心了。」

    「多亏您和王大夫照应。」李越诚恳地说,然后发出了邀请,「王叔,晚上要是没啥事,来我家吃顿饭吧?我把那只小狍子收拾了,咱爷俩喝点?我也没啥好东西谢您,就一顿便饭。」

    王满仓闻言,哈哈一笑,很是爽快:「成!有人请喝酒吃肉,哪有不去道理!正好,我那儿还有半瓶好酒,晚上我带过去!咱爷俩好好唠唠!」

    「哎!那说定了!」李越高兴地应下。

    日头西沉,将天边的云彩染成了绚丽的橘红色,也给五里地屯这片白雪世界镀上了一层暖融融的金边。李越的小院里,炖狍子肉的香气混合着松木燃烧的烟火气,袅袅地飘散在清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诱人。

    李越刚把炕桌摆好,就听见院门外传来王满仓爽朗的声音:「李越啊,肉炖烂糊没?我这酒虫子可都快爬出来喽!」

    「王叔,快请进!就等您了!」李越赶紧迎出去,只见王满仓揣着个旧军用水壶改成的酒壶,笑呵呵地走了进来。

    两人进了屋,炕烧得热乎乎的,屋里暖意融融。李越把一大盆热气腾腾丶烂糊入味的炖狍子肉端上桌,里面还加了土豆和干豆角,汤汁浓郁。旁边是一盘子金黄的贴饼子,还有一碟韩大婶给的咸菜疙瘩。

    「嚯!真香!」王满仓吸了吸鼻子,毫不客气地脱鞋上炕,盘腿坐好,把酒壶往桌上一顿,「来,尝尝我这酒,正经的高粱烧,劲儿足!」

    李越也给自己的碗里倒上一点,他虽然酒量一般,但今天高兴,也愿意陪王叔喝点。

    两人先碰了一下,抿了一口。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带来一股暖流。李越夹了一大块带骨的狍子肉放到王满仓碗里:「王叔,您尝尝,看炖得咋样。」

    王满仓也不客气,咬了一口,连连点头:「嗯!烂糊!入味!好手艺!比咱屯子里那些老娘们炖得都强!」他一边嚼着肉,一边看着李越,眼神里带着欣赏和感慨,「行啊,小子,这才几天功夫,屋里屋外收拾得利利索索,这打猎的手艺也没撂下,是个过日子的人!」

    「都是被逼出来的。」李越笑了笑,给王满仓斟满酒,「要不是您收留,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雪窝子里蹲着呢。」

    「哎,不说这个,不提了。」王满仓摆摆手,又抿了一口酒,话匣子慢慢打开了,「咱这五里地屯啊,别看不咋起眼,但人心齐,没那麽多弯弯绕绕。就是……唉,就是太偏了,留不住年轻人,也缺能人啊。」

    他叹了口气,用筷子点了点那盆肉:「就像你这打猎的手艺,在咱屯子里,那就是这个!」他竖了个大拇指,「不瞒你说,李越,咱们五里地屯,老老少少加起来几十口子,正经算得上猎人的,一个都没有!我年轻那会儿还跟着老辈人进山撵过兔子,后来垦荒队来了,就主要种地了。现在屯子里,也就我还能算半个,偶尔下个套子弄点零碎肉,像你这样,一下弄回来这麽多,还有紫貂……想都不敢想!」

    李越听到这话,心里一动。他之前就隐约感觉屯子里似乎没什麽人以打猎为生,没想到情况这麽极端。

    「一个都没有?」李越有些惊讶,「那平时想吃点野味,或者皮子……」

    「嗨,基本都是靠运气,或者跟路过的货郎换,价钱死贵。」王满仓又喝了一口酒,脸上泛起了红晕,「咱这屯子,为啥叫五里地?就是因为离最近的能交易的小市场差不多五里地,当然是山里人的估算,实际更远,来回不方便。屯子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当年垦荒留下的,或者后来逃荒来的关里人,种地是把好手,可对这老林子里的门道,懂的不多。我嘛,算是这屯子里土生土长的『独苗苗』了,可也就剩点三脚猫的功夫,不顶大事。」

    「独苗苗?」李越捕捉到这个词。

    「是啊,」王满仓语气里带着点无奈,也带着点自豪,「俺家祖上就是这片的猎户,传到我这,算是没彻底断了根,但也差不离了。屯子里其他人家,根子都不在这山上。所以啊,你来了,还露了这麽一手,我是真高兴!」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李越:「这老林子就是个宝库,可咱屯子里的人,空守着宝山,却不知道怎麽进去拿东西。每年冬天,除了猫冬,就是编点筐篓,弄点山野菜乾,换不了几个钱。要是……要是你能把这门手艺稍微带带屯子里的人,哪怕只是教他们下几个简单的套子,弄点肉食改善改善伙食,那也是天大的好事啊!」

    李越听着王满仓推心置腹的话,心里豁然开朗,同时也感到了肩上的一份责任。他明白了王满仓为何对自己如此热情和看重,不仅仅是因为那枚军功章,更因为他带来了屯子里最稀缺的技能——从山林中获取资源的能力。

    这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融入屯子的最佳切入点。

    他沉吟片刻,没有立刻大包大揽,而是诚恳地说:「王叔,您这麽说,我明白了。我这点手艺,是跟兵团里的老猎人学的,也是拿命换来的经验。教给屯子里的人,没问题!都是乡里乡亲的,大家一起日子过好了,比啥都强。」

    他话锋一转,带着谨慎:「不过,这打猎也有规矩和危险。套子怎麽下,在哪里下,怎麽避开大家伙,怎麽处理猎物,都有讲究。不能瞎弄,不然容易出事。我的想法是,可以先带几个机灵丶稳重的年轻人,从最简单的学起,慢慢来。等开春了,山里的东西更多,机会也更多。」

    王满仓一听,眼睛顿时亮了,用力一拍大腿:「好!就这麽说定了!李越啊,你是个有见识丶有担当的!你放心,在咱五里地屯,只要你真心为大家好,我王满仓和全体老少爷们,绝对支持你!以后你就是咱屯子里的『狩猎把头』!」

    「王叔,您可别这麽说,我就是尽一份力。」李越连忙摆手,但心里也涌起一股热流。他感受到了被需要丶被认可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