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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小军哥,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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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赵二狗被问得哑口无言,冷汗顺着额角就流了下来。

    “滚!”赵小军吐出一个字,“我们靠山屯的肉,不养孬种和怂货!”

    “就是!滚出去!”

    “还有脸来要肉?呸!”

    村民们也反应了过来,纷纷对着赵二狗吐唾沫、扔石头。

    赵二狗见犯了众怒,吓得屁滚尿流,在村民们的唾骂声中,灰溜溜地逃走了。

    屋里,苏济世透过窗户,将院门口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

    他看着那个站在人群中,三言两语就将复杂的局面,处理得井井有条。

    既收买了人心,又敲打了对手,眼中闪过一丝欣赏。

    他对身边的妻子周佩云感叹道:“佩云啊,你看小军这孩子,处理起村务来,恩威并施,赏罚分明,有勇有谋,像个天生的领袖。”

    “此子若是在机关,假以时日,必是个人物啊!”

    “真是可惜了……”

    周佩云笑着点了点头:“是啊,婉清能找到他,是她的福气。”

    院子里,分肉的场面热火朝天。

    赵小军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悄地从一堆狼皮里,挑出了那张个头最大、毛色最顺滑的独眼狼王皮。

    他又从狼王的嘴里,撬下了几颗最长最锋利的狼牙,用布包好,揣进了怀里。

    他准备等过几天,去县城找个好皮匠,用这张狼王皮,给苏婉清做一双漂亮暖和的雪地靴。

    再把这几颗狼牙打磨一下,做成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

    狼牙辟邪,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说法。

    他要让他的女人,从头到脚,都得到最好的保护。

    狼群的危机,在赵小军雷厉风行的处置下,很快就过去了。

    靠山屯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甚至因为家家户户都分到了狼肉,空气中都飘散着一股喜庆的肉香。

    晚上,赵家摆开了家宴。

    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一家人能齐齐整整地坐在一起吃饭,显得格外温馨。

    王秀兰大展厨艺,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硬菜。

    大盆的红烧狼肉,炖得软烂入味,香气扑鼻。

    用之前打的飞龙和山里采的蘑菇,炖了一锅鲜美无比的飞龙汤。

    还有鹿肉、野猪肉……

    全是山珍野味,看得人眼花缭乱。

    一家人围坐在热炕上,气氛热烈。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赵有财喝得满脸红光,突然站起身,走到墙角,献宝似的从一个木箱子里,抱出来一个用红布包裹着,封着厚厚黄泥的大坛子。

    “亲家,你来尝尝我儿子,孝敬我的好东西!”

    赵有财小心翼翼地把坛子放到桌子中央,脸上满是得意。

    苏济世好奇道:“亲家,这是什么酒?搞得这么神秘?”

    “嘿嘿,这可不是一般的酒!”

    赵有财拍开封泥,一股浓烈得化不开的药香,混合着醇厚的酒香,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

    光是闻着这味儿,就让人精神一振。

    “这是用小军上次打死的那头东北虎的虎骨,加上山里寻来的好几味名贵药材,泡了足足半年的虎骨追风酒!”

    “虎骨酒?”苏济世眼睛一亮。

    他常年在大西北的牛棚里生活,阴冷潮湿,落下了一身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

    每到阴雨天或者冬天,那膝盖就跟针扎一样,又酸又疼,折磨得他睡不着觉。

    赵有财给苏济世,满满地倒了一大碗,酒液呈琥珀色,十分粘稠。

    “亲家,尝尝!这玩意儿,对你那老寒腿,有奇效!”

    苏济世将信将疑地端起碗,喝了一大口。

    酒一入喉,就像一团火,顺着食道一路烧到了胃里。

    紧接着,一股澎湃的热流,从丹田猛地升起,迅速扩散到四肢百骸。

    苏济世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毛孔,都舒张了开来,一股暖洋洋的感觉,包裹住了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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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

    他那两条常年酸痛、如同灌了铅一样的膝盖,竟然真的感觉到了一丝久违的轻松。

    那股子深入骨髓的酸痛感,奇迹般地减轻了不少。

    “这酒真是神了!”苏济世放下碗,一脸震惊地看着赵小军,由衷地赞叹道。

    “爸,您要是喜欢,回头走的时候,我给您装上一大桶带走。”赵小军笑着说道。

    “好好好!”苏济世连连点头,心里对这个女婿的感激,又深了一层。

    这虎骨酒,对他来说,可比什么金银财宝都珍贵。

    几杯酒下肚,翁婿俩的话匣子也彻底打开了。

    苏济世拉着赵小军的手,谈起了自己平反后,京城那边的局势,和未来的打算。

    “小军啊,”苏济世语重心长道,“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像你这样的人才,是国家的栋梁。”

    “窝在这小小的靠山屯,太屈才了。”

    他暗示赵小军,等他在京城站稳脚跟后,可以想办法把赵小军也调过去,给他安排个体面的工作。

    赵小军听懂了岳父的意思,但他只是笑了笑,端起酒杯,敬了苏济世一杯。

    “爸,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不过,人各有志,我觉得靠山屯就挺好。”

    他借着酒劲,把自己未来的规划,向岳父和盘托出。

    “打猎,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我想利用咱们长白山的资源,搞药材深加工。”

    “把那些山货,做成成药、药酒,甚至是保健品,创立咱们自己的品牌!”

    “还有养殖场,也不能只养鹿和狍子。”

    “我想把野猪、林蛙、甚至是一些珍稀的野鸡,都纳入养殖范围,搞一个特种养殖产业链!”

    “等赚了钱,我就给村里修路,建学校,让孩子们都能有书读!”

    赵小军侃侃而谈。

    他的构想,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时代的局限。

    什么“深加工”、“产业链”、“品牌”,这些词汇,听得苏济世一愣一愣的。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这个女婿,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他原本以为赵小军只是勇武过人,没想到他的眼界和格局,竟然也如此宏大!

    这哪里是一个农村青年,该有的见识?

    苏婉清坐在一旁,痴痴地看着,自己那在酒桌上挥斥方遒的丈夫,一双美目里,异彩连连。

    这就是她选的男人,既顶天立地,又胸有乾坤!

    她拿出自己的小手帕,站起身,走到赵小军身边,温柔地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眼神里满是爱意和崇拜。

    一顿饭,吃到了深夜。

    送走了心满意足的父母,赵小军和苏婉清回到了东屋。

    关上门,吹了灯,屋里只剩下炕头炭火盆里,那一点点忽明忽暗的红光。

    被窝里,苏婉清像一只温顺的小猫,主动钻进了赵小军的怀里。

    她的小手,紧紧地搂着他精壮的腰,小脸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感受着他强有力的心跳。

    经历了白天的惊魂一幕,她现在只想这样紧紧地抱着他,感受他的存在。

    “小军哥……”她在他怀里,用蚊子般的声音,轻轻地唤了一声。

    “嗯?”

    “我……我们……要个孩子吧。”

    苏婉清的声音很轻,但在寂静的夜里,却如同惊雷一般,在赵小军的脑海中炸响。

    他浑身一僵,随即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和激动,涌上了心头。

    他翻过身,将这个主动撩拨自己的小妖精,紧紧地压在身下,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有些沙哑。

    “婉清,你……你说真的?”

    “嗯……”苏婉清羞得把脸埋进了被子里,只露出两只亮晶晶的眼睛。

    她看着丈夫那双在黑暗中,如同星辰般炙热的眸子,第一次主动又勇敢地迎了上去。

    这一夜,注定无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