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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蟹粉啦!筷子我还没用过,碗还你。”说着,就将空了的碗推回谢贺茗面前。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故意,他们这段对话用的是中文。

    安德雷斯虽一直在偷偷自学中文,但他们凑得近,说话声音也小,便只依稀听见几个字,拼凑不出完整的意思。

    这一幕颇为亲昵的场景落在眼里,安德雷斯气得心头滴血,却又不得不将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维持在崩裂的前一刻。

    他恨不得当场把这张餐桌掀了,就此将欧芹带回纽约,藏在一个别人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让她永远只能看他一人,只能同他亲昵,只能被他用在怀里细细吮吻,只能为他哭、为他笑。

    蓦地,安德雷斯又想起她几次在人群中见到他和别的女人站在一起。

    她那时是不是也同他一样,仿佛心底被硬生生撕裂,又疼又恨,却不知能做什么。

    他就那么死死盯着面前那盘螃蟹,消化着几欲将他摧毁的情绪和妒火。

    欧芹当然不知他在想什么,嘴里螃蟹香得很,让她心情也好了不少。再看安德雷斯时,就开始冒出些不应有的同情。

    她也尝过因为文化背景不同,被人排除在外的感觉。如果可以,她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哪怕对方是曾经让她伤心难过的前男友。

    分手而已,又不是结仇。

    见他像个被孤立的小可怜,低着头坐在那,没人跟他说话,也不吃东西,欧芹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她一心软,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下意识夹了些绿油油的通菜到安德雷斯碗里。

    安德雷斯看着自己碗里突然出现的青菜,想起她以前在纽约也喜欢做饭,还经常把厨房弄得烟气腾腾。

    闻起来很香,也会让他胃口比平常好很多。

    去了DC之后,她周末回来也会偶尔下厨,但他总是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几次下来她便也不做了。

    她不知道,每次她走后,安德雷斯都会把她做的饭菜吃完。

    一边吃,一边想,他不能表现得非她不可,她每次都可以说走就走,凭什么一直要

    他留在原地等待?

    他就是要迫着她回头,让她知道,她必须得留在他身边。

    “你不吃螃蟹,吃点青菜吧。”欧芹语气淡淡。

    话音刚落,就见安德雷斯微微抬头,直勾勾望向她,眼底竟然还泛着明显的红,浓密的深棕色睫毛上挂着明显湿意。

    欧芹愣了一下。

    安德雷斯向来是强势矜傲的,他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刻意博取谁的关注。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引动飞蛾的火焰,炙热璀璨得让人忍不住靠近。

    多少人愿意为他奋不顾身,曾经的欧芹也不例外。

    但现在,他竟然因为自己给他夹了点青菜,就忍不住红了眼眶,眼泪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那汪碧蓝的眸中溢出。

    欧芹立刻垂眸,假装没看到,端起碗就往嘴里扒拉蟹肉,却没能品出那原本鲜掉舌头的滋味。

    谢贺茗眼见着安德雷斯在欧芹面前惺惺作态,心中忍不住暗骂——

    这个金毛绿茶。

    这一幕要是被纽约那些金融界的名流见到,不知能惊掉多少下巴。尤其是HRC那帮老东西,平时挑剔难伺候到连人家口头禅都受不了的刻薄东西,现在因为有人给他夹了点菜,就能感动得几乎落泪?

    而且那副眼泪将落未落的样子,配上他完美到透着些非人感的五官,简直就是——

    西洋狐狸精!

    曼哈顿花魁!

    这是什么勾栏做派......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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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喜欢这篇文的宝宝可以移步专栏,看看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曼哈顿城中一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所有人都以为要不是素商有钱,琨因是绝不可能看上她的。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把自己骗过去了——

    直到她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直到她躲开他的触碰。

    直到她的好也被别人看见。

    琨因不知道什么是“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也不管程素商零落成泥还是高悬碧空……

    他只要她。W?a?n?g?阯?发?b?u?页?i????ū?????n?2?????5?.???ō??

    第112章他的梦。

    好不容易熬完这顿饭的时间,欧芹才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虽然很久之前给安德雷斯发过自己在DC的住址,但他从没来过。这次纽约回来后,他们也没有任何联系,他怎么知道自己这个时间会在家?

    欧芹知道安德雷斯做事最重效率,从不喜欢浪费时间精力,应该不会做出“碰运气”这种事。

    有一次,她正跟安德雷斯打着电话,说再见后没及时挂断,就听到电话那头依稀传来熟悉的声音道:“再有下次,你就别干了。”

    她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才意识到他这话不是对自己说的。

    晚上见到人后,欧芹便有些好奇,问他白天发生了什么事,又是在跟谁说的那句话。安德雷斯无所谓地耸耸肩,“新来的助理没估算清楚马修开车到公司的时间,让我在楼下等了十多分钟。”

    欧芹无语,“就这?你也太难伺候了。”

    安德雷斯却坏笑着欺身上前,将人按在沙发上,用唇舌里里外外“伺候”个遍,还非逼着她评价自己“伺候”得好不好,她喜不喜欢......

    等欧芹终于受不了,被逼着一遍又一遍说“喜欢”时,他才满意。

    “我这么会伺候人,对别人要求高一点怎么了?”他凑到她耳边,声音低沉地调笑。

    这两种伺候能一样吗?!

    欧芹气得去咬他肩膀,脸颊红红的,像被春樱吻过。

    不合时宜的回忆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冒头,欧芹赶紧打断脑子里愈发不堪的绮丽画面。

    她看了眼在争抢着收拾碗碟的两个男人,顿时有些头大。

    尤其是安德雷斯。

    欧芹不认为他们还有继续纠缠的必要,既然要断,那就断个干净,总好过之前大半年那种钝刀子割肉的情形。

    她受够了不被选择,又被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