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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仰头看向木在原地的欧芹。雪峰印入他的瞳孔化作嶙峋蓝冰,欧芹却不觉得冷,只有汨汨热潮在心间涌动。

    男人的喉结翕动,他举着的礼盒比寻常戒指盒更大一些,盖子缓缓对开,雪域的一缕阳光竟正好洒落一枚水滴型的黄钻之上。

    所以......他刚才一直在看天气、看时间,就是为了在空旷雪原上捕捉这抹阳光的角度。

    在光的守护下,这颗彩钻如璀璨黄金熔化后,被不符合物理原理的手段凝固成冰。

    即便不懂钻石的火彩、净度和切面,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不同凡响的梦幻。

    “欧芹,”单膝跪地的安德雷斯目光坚定,他下颌微扬,眼里的蓝色如温柔大海,又似无尽碧空。他深深凝望着自己爱了许多年的女孩,也坚信会在余生的每一天继续爱她,“Willyoumarryme?”

    欧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看着安德雷斯就会脸红的小女孩了,但这一刻,她的心又仿佛回到了那个午后。

    那时,她站在那台银灰色的911旁,鼓起所有勇气逼着安德雷斯低头、靠近、伴她左右。

    现在,她却更勇敢地将手递给自己的爱人,任他为自己戴上那枚象征恒久的钻石,也任他拉着自己走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我愿意。”

    ---

    回到酒店后,欧芹还在端详她的戒指。

    水滴形的黄钻尖头朝上,最宽处正好跟她的无名指一般粗,虽然大,却不显得太过夸张,甚至能衬得指节十分纤细。

    而且这颜色显白。

    欧芹很喜欢安德雷斯浅麦色的皮肤,但始终觉得她自己的长相晒黑了不好看。

    戒圈上镶着一圈一克拉左右的白钻,她竖着手指翻来覆去地端详,“这颗主钻有多大啊?

    安德雷斯又把她捞到自己腿上坐好,“没多大,十来克拉吧。”

    欧芹咂舌,但也不至于太过惊讶,“那为什么要选黄钻呢?”

    “你不是喜欢黄色吗?”他把下巴搁在她头顶,“家里收藏的钻石也大多是白色,就想着给你买些不一样的换着戴。”

    原来如此。

    但他为什么要选Tiffany呢?

    不是说这个牌子不好,而是安德雷斯向来眼高于顶,竟然没选那几个欧洲顶奢珠宝品牌......

    唉?说到欧洲......

    “我们算是在纽约定情的,所以你买了Tiffany!”欧芹觉得自己猜中了他的想法,兴奋地回头看他,黑眸明亮,“对不对?”

    安德雷斯低笑,收紧了抱着她的双臂,“算是吧,但黄钻也只有他家的最好。”

    其实欧芹猜得没错,而且他还正在跟Tiffany商量,要买下那颗128.54克拉的传奇黄钻,让欧芹在婚礼时能够做条项链凑成一套。

    但他就是不好意思承认自己那些七弯八拐的小心思。

    安德雷斯到现在都没忘记,那回欧芹生病时,他忍着羞耻跟她说了自己曾经做的那些事,她竟然说他纯属自我感动!

    这个坏蛋,天生就是来拿捏他的。

    ----

    假期结束,欧芹又开始最后一个学期的论文大作战。

    她平时低调,安德雷斯也没让媒体曝光过她的身份,上学是开着她那台黑色斯巴鲁,根本没人知道她和安德雷斯的关系。

    毕业前的课很少,但还是会有见到同学的时候,免不了有人注意到她手上的大钻石,欧芹没有刻意隐瞒,就说自己刚刚订婚。

    很多人并不知道彩钻的价值,但温莱不一样。

    她现在已经入职曼哈顿一家知名咨询公司,跟欧芹时有来往,一看到这枚戒指,就知道安德雷斯是憋不住求婚了。

    “竟然是黄钻!”她双眼放光,“没想到这人还挺有品味的,不过......”

    似是想到什么,温莱忍不住噗嗤笑了。

    “芹芹姐,不得不说,这世界还挺妙的。”她边笑边说,“你叫芹芹,安德雷斯就送了颗黄钻。”

    “哈哈哈哈哈哈哈,如果不是他从没用过Q/Q,我就要怀疑他是故意的了!”

    欧芹没忍住跟着笑起来,她想起本科时安珀送的那条项链,就是个Q/Q的英文缩写。

    “你别说,我还真有这么一条项链!”她也觉得这巧合搞笑,还从手机里翻出项链照片给温莱看。

    说笑间,安德雷斯就来两人吃饭的地方接她了。

    她知道跟温莱一起会喝酒,就没开车,没想到这人来得这么快。一见到他,欧芹和温莱就更想笑了,只是谁都没跟他解释。

    安德雷斯倒也没计较,他知道欧芹内心总有他无法触及的地方,但不要紧——

    他参与不了她过去的所有记忆,但未来,他们终会一起走。

    第142章番外六:她曾无数次见……

    从Dumbo一个屋顶酒吧出来,温莱迅速拉高自己的一字肩毛衣,把吹了两个小时晚风的肩膀遮得严严实实。

    小气又得瑟的金融男,再约一个她就是狗!

    打扮精致性感的女孩边往车库走,边愤恨地拉黑刚才吹嘘自己业绩有多好,却连两百多刀账单都要跟她分账的男人,顺便还把手机里的几个约会软件删了。

    这是她在纽约工作的第六年,前两个月刚参加欧芹和安德雷斯的婚礼。

    不得不说,好友的幸福笑容真的让她对华尔街金融男充满幻想,尤其是看到安德雷斯那张三十来岁仍帅得发光的脸。

    他们的婚礼场地选在了维也纳奥古斯汀大教堂,温莱查了下才知道,历史上拿破仑和茜茜公主的婚礼都是在这举办的。她还好奇地问欧芹:“没听说你们两口子信教啊?”

    欧芹却有些无奈地扶额,“是不信......其实他也不是看中这个教堂,就是想去维也纳办。婚礼顾问给我们看了几个场地,我选的这里。”

    她听得云里雾里,但欧芹没多说,温莱也不好细问,自然也就不知道安德雷斯选维也纳,竟是因为欧芹当初是看了《爱在黎明破晓前》之后,才突发奇想跟他表白,而这部电影的很多经典场景就是在维也纳拍摄的。

    至于欧芹为什么选这个教堂......温莱到了婚礼现场才隐隐有些猜想。网?址?f?a?布?y?e?ǐ?f?ū????n?????????⑤?????o??

    当时,他们这些婚礼宾客的往返机票、酒店和婚礼那几天的出行都是安德雷斯负责的,温莱没花一分钱,却相当于享受了一次奥地利首都奢华游。

    现场不仅有这对新婚夫妻的各路朋友,安德雷斯还瞒着欧芹,把她妈妈从国内接来了,在婚礼上给了新娘好大惊喜。

    温莱大致知道些她家的事情,只是没想到安德雷斯费心至此——

    在欧芹以为自己要独自走上圣坛时,她妈妈突然从人群中走出,在欧芹惊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