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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69章 送老毛子去绝路

    第一卷第69章送老毛子去绝路(第1/2页)

    耿向晖走向那个捂着肩膀,一脸惊恐的黑发老毛子。

    “求,求你,别杀我。”

    黑发老毛子跪在雪地里,一只手死死捂着流血的肩膀,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哆哆嗦嗦地用生硬的汉语求饶。

    “我,我不是坏人,是伊万,伊万他贪心。”

    耿向晖没说话,只是用缴获来的那支枪,枪口平稳地指着他的脑袋。

    黑发老毛子彻底怕了,手忙脚乱地从自己怀里掏东西。

    一把匕首,半包揉得皱巴巴的香烟,还有一个小小的,黄铜做的罗盘。

    他把东西都堆在面前的雪地上,双手合十,一个劲地作揖。

    “都给你,都给你,放我走。”

    耿向晖的目光,落在了那个罗盘上。

    他走过去,一脚把匕首和香烟踢开,弯腰捡起了那个罗盘。

    罗盘很旧,边缘都磨得发亮了,中间一根黑色的指针,和自己的那个罗盘非常相似。

    “你们拿这个干啥?”耿向晖问。

    “找,找东西的。”

    黑发老毛子结结巴巴地回答。

    “伊万说,这里有宝贝,中国的宝贝。”

    耿向晖心里一动。

    看来,这两个老毛子不是偶然闯进来的,也是冲着这片盆地来的。

    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冲着人参,还是别的。

    耿向晖把罗盘揣进自己怀里,枪口依旧没放下。

    “衣服,脱了。”

    “脱了!”

    耿向晖声音不大,却让那老毛子浑身一抖。

    他不敢再犹豫,哆嗦着解开皮袄的扣子,把厚重的皮袄脱下来,扔在雪地里。

    里面只剩下一件单薄的毛衣。

    风雪一灌,他冻得嘴唇发紫,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

    耿向晖捡起地上的皮袄,抖了抖上面的雪,一股膻味。

    他没嫌弃,直接套在了自己身上。

    两件棉袄,一件皮袄,总算把那股刺骨的寒气挡住了不少。

    他把剩下的战利品收拾好,背包更沉了。

    “滚。”

    耿向晖吐出一个字。

    黑发老毛子愣住了,似乎没听懂。

    “滚,懂吗?”

    耿向晖用枪管戳了戳他的胸口。

    “往那边走,一直走,别回头。”

    他指了指风雪最密集的方向,那是罗刹沟的深处。

    “不,不,那里是死路。”

    黑发老毛子惊恐地摇头,眼泪鼻涕混在一起,在脸上结成了冰。

    “那是你的路。”

    耿向晖的声音冰冷。

    他把那件厚重的皮袄,还有缴获来的武器弹药,全都捆好,甩到自己背上。

    黑发老毛子看着耿向晖,眼神里全是绝望。

    他知道,这个看着瘦弱的男人,根本没打算让他活。

    耿向晖不再看他,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他又停下,头也不回地说道。

    “别想着绕路回来,也别想着去镇上报官。”

    “这山里,我比你熟。”

    “你要是敢耍花样,下一次,我就不是把枪口对着你的脑袋了。”

    黑发老毛子浑身剧烈地一颤。

    耿向晖没有走远。

    他绕到一个山坳后面,躲在一块巨石下,把三杆枪都架好,枪口对准了那片空地。

    他不信任何人,尤其是一个刚刚还想杀他的人。

    风雪中,那个只穿着单薄毛衣的身影,在雪地里挣扎了很久。

    随后踉踉跄跄地,朝着耿向晖指的那个方向,一步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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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那个身影彻底变成一个小黑点,再也看不见,他才松了口气。

    他检查了一下缴获来的东西。

    两杆枪都是好货色,保养得不错。

    子弹也满满当当。

    那壶伏特加,更是救命的东西。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了那两个黄铜罗盘上。

    一个是从李正阳那里得来的,另一个,是从老毛子身上搜出来的。

    两个罗盘样式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老毛子的那个,看着更旧一些。

    耿向晖心里一动,把自己的那个罗盘掏了出来。

    那根乌黑的骨针,依旧稳稳地指向他刚刚挖出人参的那个盆地。

    他收起罗盘,又把老毛子的那个平放在手心。

    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老毛子罗盘上的那根黑色指针,在轻微地颤抖了几下之后,竟然指向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指向的,正是那个黑发老毛子离开的方向。

    罗刹沟的深处。

    耿向晖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一个罗盘,指向人参。

    另一个罗盘,指向绝地。

    这算怎么回事?

    他忽然想起,那个老毛子说过,伊万说这里有宝贝。

    难道,这罗刹沟里,除了那一窝人手参,还有别的好东西?

    一个比人手参还金贵,能让这些老毛子冒着杀头的风险,也要跨境来找的宝贝?

    耿向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好像卷进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里。

    他把两个罗盘都收好,不敢再耽搁。

    无论那里面有什么,都不是现在的他能碰的。

    当务之急,是赶紧带着这五棵参回家。

    他咬着牙,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镇上的方向走去。

    回去的路,比来时更难走。

    翻过一道山梁,耿向晖停了下来。

    前面不远处,有一片枯死的桦树林,黑色的树干光秃秃地立在雪地里。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绕着这片桦树林转了一圈。

    很快,在一棵倒伏的枯树下,耿向晖有了新的发现。

    他用脚踢开厚厚的积雪,枯木上,长着一簇簇黑褐色。

    木耳。

    都冻得硬邦邦的,但品相极好。

    这东西不压秤,晒干了能存很久。

    白微最喜欢用木耳炒鸡蛋。

    耿向晖把能看到的木耳都采了下来,装了小半个油包。

    收拾好一切,耿向晖重新背起行囊。

    耿向晖出山用了更长的时间,终于在第三天看到边境小镇的房屋。

    刚一进小镇,耿向晖想找个土郎中治疗一下伤势。

    正在他走在镇上小街道的时候,就听到后面有人叫他。

    “哎呦,这不是向晖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街边传来,带着几分惊讶。

    耿向晖脚步一顿,抬头看去。

    镇上供销社门口,一个穿着蓝色工装棉袄的男人,正瞪大眼睛看着他,嘴里叼着的烟都忘了抽。

    是王翠花的丈夫,李建军。

    耿向晖点了点头,没说话,只想赶紧走。

    “我的天,向晖,你这是…你这是把山给搬回来了?”

    李建军几步跑了过来,围着耿向晖直转圈,问道。

    耿向晖现在的样子,确实有点吓人。

    一身的雪,脸冻得发白,走路还一瘸一拐。

    最关键的是,他背上背着三杆枪,鼓鼓囊囊的背包上,还捆着一张硕大的,黑毛油亮的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