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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唐楼里的「邻居」

    九龙,旺角,某地下钱庄后巷的金铺作坊。空气中弥漫着熔化金属特有的刺鼻气味和陈年发霉的菸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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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暗的灯光下,叶国欢翘着二郎腿,坐在一张油腻的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那把立了大功的黑星手枪。他的脸上,挂着一种名为「春风得意」的笑容。

    这两周,对他来说简直是梦幻般的。

    从观塘物华街到深水埗,再到旺角弥敦道。他带着兄弟们一路横扫,像收割庄稼一样收割了十几家金铺。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金店老板在他枪口下瑟瑟发抖的样子,看着那些皇家警察抱头鼠窜的狼狈模样,让他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主宰感。

    「七叔,都在这儿了。」

    阿忠和阿金将三个沉甸甸的红白蓝帆布袋重重地摔在桌子上,「哗啦」一声,里面露出了金灿灿的金条丶金炼,以及几十块闪着寒光的劳力士满天星金表。

    桌子对面,坐着一个满脸皱纹丶戴着老花镜的老头。他是旺角着名的销赃中间人——「七叔」。

    七叔慢条斯理地放下手里的放大镜和试金石,手指在算盘上拨得飞快,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

    足足算了半个小时。

    「嗯,成色都不错,都是大厂的货。」

    七叔停下动作,扶了扶眼镜,在那张泛黄的帐单上写下了一串数字,「按照今天的国际金价和汇率,这批货的总价值,大概在一千两百三十万港币左右。」

    一千两百三十万!

    听到这个数字,叶国欢身后的五个兄弟呼吸瞬间变得粗重起来,眼珠子都红了。

    「怎麽样?欢哥,我没骗你吧?咱们不仅完成了那个『一千万』的小目标,还超额完成了!」阿贵兴奋地搓着手。

    叶国欢满意地点了点头,看向七叔:「七叔,虽然我是个新手,但是规矩我懂,这种大路货价位都是四成或者四成半收,你给我四百九十万现金,这批货归你。」

    在黑道销赃,黄金这种保值且不好追踪的硬通货通常能卖到市价的小一半,这是行规。

    然而。

    七叔听完,却并没有去拿钱,而是端起茶杯,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精明的算计。

    「阿欢啊,你也说是『平常』了,」七叔放下茶杯,叹了口气,「现在的行情可不一样,你这批货,太烫手了。」

    「你看看外面的报纸,满大街都是通缉你们的新闻,那个姓韩的鬼佬处长像疯狗一样到处咬人。现在全香港的黑市都风声鹤唳,谁敢收你们这批带着血腥味的金子?一个不小心可是要掉脑袋的。」

    七叔伸出两根乾枯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风险太大,我要打点各路神仙。所以,这批货,我只能给你两成。」

    两成?!

    「砰!」阿贵脾气最暴,猛地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茶杯乱跳,「老棺材瓤子!你趁火打劫啊?!一千两百多万的货,你两百多万就想吞了?你心也太黑了吧!」

    「就是!你当我们是要饭的啊?!」

    面对这群悍匪的怒火,七叔却显得很淡定,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嫌少?嫌少你们可以拿走啊。去问问别的档口,现在这种风头,看看除了我七叔,还有谁敢收你们的货?」

    这段话,一半对一半错。

    虽然现在确实是满城风雨,但黄金终究是硬通货,现在不好卖也可以存着,等风声过去再出手,不会贬值多少。说白了,七叔就是看这群人是新手,想要压价而已。

    其他几个兄弟听闻此言,纷纷把手伸向后腰。

    而面对这群杀气腾腾的悍匪,九叔身后的几个保镖虽然也露出了枪柄,但明显底气不足。毕竟,站在他们对面的,可是敢在大街上拿AK跟条子对射的疯子!

    叶国欢没有动。他依旧保持着那个慵懒的姿势,只是嘴角的笑容慢慢消失了,眼神变得阴狠如狼。

    他伸手拦住了暴躁的阿贵,身体微微前倾,盯着九叔的眼睛。

    「九叔,做生意讲究个诚信。我是看你招牌老,才把这批货给你。」

    叶国欢的声音很轻,很温和,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刀片:

    「我这帮兄弟,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不懂什麽市场行情,他们只知道,这钱是拿命换的。两成?这点钱,不够买我们的命,恐怕……也不够买九叔你的棺材板吧?」

    说完,叶国欢掏出那把黑星手枪,「咔哒」一声,极其清脆地拉开了保险,然后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

    枪口,正对着九叔的眉心。

    「咕咚。」

    九叔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那张原本淡定的老脸,终于变了颜色。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

    他这才后知后觉的回想起来,眼前这群年轻人可不是那些随意压价的古惑仔,而是真正敢吃人的老虎!

    「欢……欢哥,有话好说,有话好说……」七叔咽了一口唾沫,声音开始发颤,「大家都是求财,别动刀动枪的,伤了和气。」

    「那您说,这个数,该怎麽算?」叶国欢的枪口往前顶了顶。

    「三……三成!这是我的底线了!」

    七叔咬着牙,一脸肉痛地说道,「欢哥,我真的没骗你。现在的风声太紧了,这批货我压在手里起码半年不敢动,资金压力很大的。三成,三百六十万……不不不,三百七十万!真的不能再多了,我也没钱赚了!」

    叶国欢眯起眼睛,在心里盘算了一下。

    三百七十万,虽然比预期的少了一百万,但在这个年代,依然是一笔足以改变命运的巨款。

    而且正如七叔所说,现在的风头确实紧,再拖下去的话,万一被条子咬住,这批金子变不了现丶花不出去也就等同于是废铜烂铁。

    「好。」

    叶国欢收起枪,拍了拍七叔的老脸,脸上的阴霾瞬间消散,换上了一副爽朗的笑容,「三百七十万就三百七十万!七叔爽快!成交!」

    ……

    半个小时后。

    两个沉甸甸的黑色手提箱被摆在了叶国欢面前。里面是一捆捆扎得整整齐齐的旧版千元港币,散发着迷人的油墨香气。

    「兄弟们!分钱!」

    在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里,叶国欢没有任何废话,直接打开箱子。

    「按照之前的约定。」

    叶国欢拿出一叠叠钞票,极其仗义地分发给手下的五个兄弟,「咱们一共六个人。我是带头的,我要拿一百七十万。剩下两百万,你们五个平分,一人四十万!」

    「四十万?!」

    拿着手里那厚厚的一大摞钞票,阿贵丶阿忠等人的手都在发抖。

    这可是四十万啊!在大陆老家,这笔钱足够他们盖起全村最豪华的房子,娶最漂亮的媳妇,甚至可以当一辈子的土财主了!即使是在港岛,也足以花天酒地好好潇洒一番了。

    「欢哥!你太讲究了!」

    「跟着欢哥干,这辈子值了!」

    车厢里充满了欢呼声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至于叶国欢占大头这一点,众人都没有异议。毕竟枪械等前期投资都是叶国欢出的,队伍也是他组织起来的,大家都服他气。

    「行了,都别高兴得太早。」叶国欢点了根烟,眼神变得严肃起来,「钱到手了,命还得留着花。这段时间风声太紧,大家拿了钱,先散开躲一阵子。不要去大场子消费,不要惹事,低调做人。」

    「等这阵风头过了,咱们再聚首!到时候,欢哥带你们去干票更大的!」

    「明白!欢哥!」

    车子开到了九龙的一个路口,阿浩等三个小弟拿着钱,千恩万谢地下了车,各自潜入了茫茫人海。

    车上,只剩下叶国欢,以及他最信任的两个左膀右臂——车技最好的阿金,和枪法最准的阿忠。

    「欢哥,咱们去哪?」阿金握着方向盘问道。

    叶国欢看了一眼窗外阴沉的天空,吐出一口烟圈。

    「回老巢,观塘那个裕民坊大厦。」

    「那里地形复杂,人多眼杂,最适合藏身。咱们买点酒菜,好好庆祝一下,睡个安稳觉。等明天一早,咱们就找蛇头安排船,带着钱回老家享福!」

    「好嘞!回家喝酒!」

    ……

    下午五点半。

    这栋破旧的裕民坊大厦,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蜂巢,里面挤满了各色各样的租客。

    叶国欢带着阿金和阿忠,提着两只刚出炉的深井烧鹅丶几斤卤牛肉和两箱冰镇啤酒,说说笑笑地回到了他们租住的那个两室一厅的安全屋。

    这里是他们的大本营,床底下还藏着那几把立下赫赫战功的AK-47和剩下的手雷。

    「来,乾杯!」

    「乾杯!为了咱们的大富大贵!」

    三人围坐在那张破旧的摺叠桌前,打开啤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这一刻,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回到家乡后那令人羡慕的目光,看到了豪宅丶美女和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所有的紧张丶所有的杀戮,都在酒精的麻醉下渐渐远去。

    「欢哥,这烧鹅味道也不错,虽然比老家的烤鸭,但是也好吃的很。」阿忠啃着鹅腿,满嘴流油。

    「那是,这可是咱们拿命换来的烧鹅。」叶国欢笑着夹了一块牛肉,「等回了家,我请全村人吃流水席,吃上三天三夜!」

    「哈哈哈哈哈哈!」

    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大家兴奋地喝了一夜,天色也来到了凌晨五六点钟。

    就在三人喝得微醺,准备关灯休息的时候。

    「嗯?」

    坐在窗边的叶国欢,突然皱了皱眉头。

    他感觉到窗外似乎有些不对劲。街道外突然来了一阵阵极其密集丶且压抑的脚步声,以及远处隐约传来的警笛声。

    「怎麽回事?」

    叶国欢放下酒杯,极其小心地走到窗边,并没有直接拉开窗帘,而是透过那层沾满油污的窗户缝隙,稍微挑起窗帘的一角,向楼下看去。

    这一看,叶国欢的头皮瞬间炸开了!

    只见楼下的街道上,不知道什麽时候,竟然已经被清空了!

    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丶如同蚂蚁一般的警察!

    数百名身穿军绿色防弹衣的机动部队(PTU),正如临大敌地拉起了黄色的封锁线,将整栋裕民坊大厦围得水泄不通。

    十几辆闪烁着红蓝警灯的冲锋车堵住了所有的出口。

    更恐怖的是,他还看到了几辆黑色的特警装甲车,以及那群身穿全黑作战服丶手持MP5冲锋枪的飞虎队(SDU),正极其专业地在大楼的入口处集结!

    甚至在对面的楼顶上,他还看到了狙击手那反光的瞄准镜!

    而在外围,还有十几辆巨大的电视转播车,无数的记者扛着摄像机,正对着这栋楼进行疯狂的拍摄。

    「操!!!」

    叶国欢猛地缩回脑袋,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冷汗唰地一下流了下来。

    「欢哥,怎麽了?」阿金和阿忠看到老大的反应,顿时酒醒了一半,连忙抄起手边的枪。

    「条子!全是条子!」叶国欢的声音因为极度的紧张和震惊而变得嘶哑,「楼下全是飞虎队!还有狙击手!甚至连电视台的记者都来了!起码有几百号人!把这栋楼围死了!」

    「什麽?!」

    阿金和阿忠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凑到窗边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欢哥……这……这帮条子是怎麽找到咱们的?!咱们明明很小心了啊!难道是七叔那个老东西出卖了我们?!」阿忠握着枪的手都在发抖。

    叶国欢靠在墙上,大脑飞速运转,眼中闪烁着绝望而疯狂的凶光。

    他怎麽也想不明白,自己刚刚分完赃回来,怎麽就被几百个警察包了饺子?而且看这阵仗,连电视台都来了,这明显是早就布好了局,就等着他们钻进来啊!

    他根本不知道,这栋楼里其实还住着另一夥倒霉蛋——大东。

    在他的认知里,这全港的警察,乃至那些飞虎队和摄像机,全都是冲着他这个「AK抢劫犯」来的!全都是为了抓他叶国欢!

    「快!把床底下的AK都拿出来!把手雷都挂上!」

    叶国欢从床底拖出那个沉重的帆布包,咔嚓一声拉动枪栓,双眼赤红如血。

    「这帮条子想拿咱们去领功?想拿咱们给电视台做秀?老子今天就让他们看看,什麽叫真正的大圈帮!什麽叫真正的悍匪!」

    就在警队公共关系科的方洁霞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丶准备开始她的「大事件」直播秀时。

    她做梦也想不到,除了那三个残血的大东团伙之外。

    还有三个满血复活丶装备精良丶并且刚刚喝了酒丶处于极度亢奋状态的AK狂魔,已经做好了把这场「秀」变成一场「屠杀」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