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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不怕聪明人机关算尽,就怕蠢人

    「是不是演戏,有什麽影响吗?」江若初反问。

    「江同志,你是怕我们闹事,耽误你的好事吧?」吴巧儿神色挑衅。

    李国正走到人群中间,表情严肃:「江同志是为了整个梨树沟大队!有些人要是不能为大队做贡献,也别诋毁别人为大队做贡献的心!」

    李国正扫视这些闹事的知青,眸色凌厉。

    「你们下乡是来干啥的?一个个的都把初心忘了吧?让你们到乡下来,除了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以外,是希望你们这群年轻的劳动力能为农村注入新的生命力,用你们的知识和文化建设乡村,而你们呢?!」

    江若初站在大队长的身后,她还是第一见大队长这麽严肃,这群知青们被训的个个都安静了下来。

    这群知青,并不是所有人下乡以后都能很快适应这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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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苦又累,还吃不饱,穿不暖。

    甚至看不到回城的希望。

    要是有人能回城工作,都羡慕的不行,心里想,什麽时候才能轮到自己?

    时间长了,抱怨的声音也逐渐多了起来。

    人也变的消极,再加上有人煽风点火,思想便跟着跑偏了。

    失去了理智。

    「可是,不管怎样,也不至于把我们这群人骗到山上去吧?」

    还是有人小声嘀咕,互相抱怨着。

    累死了,脚都磨破了。

    江若初缓缓道:「今天你们在与不在,对于签署协议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有些人又坏又蠢,大家还是擦亮眼睛,不要站错队,」

    「你说谁又蠢又坏呢?江若初,你把话说明白,我不允许你这样说思思!」

    王晴晴护主心切,说话又不过脑子。

    关键是她自己压根也意识不到这个问题。

    康思思简直无语死了,扭身回屋了。

    聚集在一起的人群也散了。

    李国正和江若初相视一笑。

    「小江同志,你为村子所做的一切,叔都记心里了,接下来的十多天,就要辛苦你了。」

    「放心吧,叔,等到时候真金白银到了老百姓手里,就没有人再闹事了。」

    江若初回屋接着吃饭。

    「这群知青也真是的,一点忙都帮不上不说,还帮倒忙?今天祁主任来的时候,要是这群人在,还不一定出什麽乱子。」

    沈娜娜给江若初又夹了个馒头,说道。

    江若初咬了一口馒头,笑了笑:「不怕聪明人机关算尽,就怕蠢人灵机一动,那个康思思真是蠢的可怕。」

    「谁说不是呢,就她还以为自己是江家人?江家这些儿女,哪有一个蠢的?」

    沈娜娜说完,看了眼江大伟,顿了一下,还别说,也有例外,眼前就一个。

    江大伟满嘴被吃的塞的鼓鼓的:「媳妇儿,我看起来很蠢吗?」

    「反正不咋聪明!吃饭!」

    乔淑芳有些担忧:「闺女,这件事,做好了没啥功劳,做的要是让村民们不满意,可是会落埋怨的。」

    过磅的时候,多点少点的,肯定会有人斤斤计较。

    摘梨子时候,互相之间,难免会有矛盾产生,这活不好干。

    嗨嗨嗨,可是只要操控全局十多天,就能赚取二百块钱,小财迷又怎会放过?

    「妈!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就是闹心巴拉!这都正常,平常心就好。」

    「明天我也上山去背梨子,挣点是点。」

    沈娜娜也要去,这麽多人每天要吃饭,消耗很大,虽然部队那边给留了钱。

    秦骁和江大伟两个人的伙食费,他们一家子人吃,都吃不完。

    「嫂子,不是我不让你去,是你有更重要的任务。」

    「什麽任务?小妹,嫂子不怕累不怕苦,只要能挣钱就行。」

    「那些特小的果子,磕碰的,要用来熬成梨膏,你帮忙收集这些果子。」

    江大伟撇撇嘴:「那不会有人抱怨说你把这麽轻快的活留给自家人,而是让他们上山背梨子?」

    不患寡,而患不均。

    要是有人觉得不公平,定是要引起矛盾的。

    「这是义务劳动,他们要是愿意,也可以啊?」

    江若初有更长远的打算,熬梨膏这件事必须用自家人,关键性技术还是掌握在自家人手里比较把握。

    到时候万一有厂子比较认可,他们江家可以集体技术入股,每个人都有份。

    当然,这是后话了。

    所以,前期的义务劳动,是在给后期打基础。

    她也不打算让母亲和嫂子她们上山背梨子,再说村子里几乎都是男壮力去背。

    很少有妇女,不过也不是一个没有,那种家庭极度困难,又想挣钱的,恨不得全家出动。

    反正是按背下来的斤数算钱,谁背的越多,赚的也就越多。

    饭后。

    秦骁和程掣,还有江大伟三个人闲着无聊,在院子里比赛拆卸枪枝。

    看谁用的时间最短。

    虽然是养伤期间,但能做的训练也都没耽误。

    程掣每天坚持十公里跑步。

    秦骁和江大伟腿脚不好使,但是能做伏地挺身,两个人还经常比赛。

    不出意外,每次都是秦骁赢。

    江大伟的腿已经可以行走了,但是走的不稳。

    秦骁有了知觉以后,程掣每天都扶着他站起来走上一两个小时,就是为了能尽快恢复。

    三个人之间的比赛,引来院子里很多知青的围观。

    这个年代的晚饭以后,也没有什麽娱乐活动,有时候大家凑在一起聊聊天。

    解解闷。

    过几天电影放映员应该就能来梨树沟大队了,可以看露天电影了。

    这是秋收以后,人们的另外一个期待。

    难得今天有这麽精彩的比赛,知青们全都搬着凳子出来看了。

    吴巧儿站的位置离秦骁很近,脸颊红扑扑的,偷瞄了秦骁好几眼。

    羞答答的样子。

    王晴晴怼了怼她:「巧儿,你说谁能赢啊?我看好那个叫程掣的,他准赢。」

    吴巧儿声如蚊蝇:「我觉得秦骁能赢,他浑身带着那股子乾脆利落的劲儿。」

    她说完,把手放在心脏的位置,砰砰砰跳动的很厉害。

    「巧儿,你怎麽脸红成这个样子啊?你喜欢秦骁啊?」

    「晴晴,你可别乱说,这麽多人听着呢,小点声。」

    「可是那个叫秦骁的喜欢江若初,那天都求婚了,你没看见?」

    「什麽!?」

    吴巧儿懵了,她不知道啊?发生什麽了?怎麽就突然求婚了?

    这也太突然了吧!

    她好不容易有个第一眼就心动的男人!心里失落的一塌糊涂!

    吴巧儿抬眼,看秦骁那双黑漆漆的双眸,一直都落在江若初身上,没有挪开一点。

    嫉妒的要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