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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母鹿

    挂了电话,我推门下车。

    挨了我一拳的男人居然站着。

    按常理讲,此时他该趴在地上,一边痛苦的哀嚎,一边在手机上挑选心仪的汽车。

    然而他没有,那家伙怯生生的看着我,更怯生生的看着围着他的另外三个陌生男人。

    “你去坐后面那辆车吧,这里交给我来处理。”

    回过头,是女助理。

    丰田埃尔法在不远处按喇叭。

    原来闫欢一直跟在我后面。

    我向助理到过谢,走到丰田旁边。

    闫欢让我和她并排坐下。

    我本想就刚才的行为作一番解释,她却把一根手指按在我嘴唇上。

    “开车。”

    闫欢只说了这两个字。

    车门自动滑闭,车子缓缓启动。

    剩下的路程里,闫欢抱着我的胸口,睡的很沉。

    她似乎很爱睡觉,不到24小时,她已经在我面前睡了三次。

    她很累吗?

    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旋即我便警告自己:这是她的人生,不关我的事。

    我把目光投向车窗外,试着思考对琳琳的承诺。

    那是个大言不惭的承诺,其实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只是不希望她和金磅结合。

    每每想到那种场景,我便感到揪心的难受。

    渐渐的,我陷入了无助的迷茫,视线模糊了,耳畔的噪音消失了,我下意识的想抱住点什么。

    那是闫欢的肩膀。

    手臂搭上去的瞬间,她轻轻蜷缩了起来。

    她的呼吸很均匀,和我的频率意外的同调。

    她和我在同一时刻吸气,经历了相同的间隔后,又在同一时间吐气。

    闭上眼睛,若非刻意感受,我甚至无法分辨出她的存在。

    等我注意到时,闫欢已经通过这种方式融入了我的身体。

    时间停滞了很久,车停了。

    我睁开眼,司机已经先行下车了。

    低下头,一缕发丝正从闫欢的额头滑到脸颊。

    我抬手去帮她整理,但想了想,还是决定作罢。

    “不许把手缩回去,”闫欢仍旧闭着眼睛,“帮我整理好。”

    我皱起眉头。

    刚刚对她萌生的那一丝好感陡然变成了厌恶。

    “一定要用这种颐指气使的口气说话吗?”

    “是的。看不惯就试着改变我——假如你本事足够大的话。”

    我帮她将那缕发丝理到耳后,放开了揽她肩膀的手。

    闫欢眯起眼睛看着我。

    “怎么了?”

    “一言不合,马上就凉。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想让我的感情降温,就表现得可爱点。”

    “哼。”

    闫欢坐直身子,整理了一下妆容便也要下车。

    我叫住了她。

    “想说什么?不能当着闫雪灵的面讲吗?”

    闫欢的笑容很讨厌。

    “跟她无关。温如海是不是死定了?”

    “明知故问。”

    “你能不能帮帮他?”

    “我?”闫欢露出看傻子的表情,“让我去帮助一个敌对方的手下?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我提醒你,你是站在我这边的。”

    “但你是有能力帮他的吧?”

    “没有。”

    “为什么?你不是四本松的老婆……”

    一道寒光从她眼里闪过。

    “别跟个求奶吃的小屁孩一样,我只是你的未婚妻,不是你妈!我再强调一遍:只要我能给你的,我都会给你。给不了你的,趁早把嘴给我闭上!”

    也许是被她这般训斥了多次的缘故,我非但没生气,反倒觉的她生气时的样子很有趣。

    “你真的帮不了他吗?”

    我学着她的样子,眯起眼睛。

    闫欢注意到了我的表情,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

    “好吧,当然可以。问题是……”她拉着长音,“为了换了温晓琳的命,你拿出了对我的忠诚。为了换温如海的命,你又能拿出什么呢?”

    “你想要什么?”

    闫欢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摇了摇头。

    “什么都不想要?”

    “恰恰相反,我什么都想要。秦风,你的一切,我都想要。”

    她的眼神与其说是贪婪,不如说是想把我生吞活剥。

    “那就开个条件吧。”

    “不必麻烦。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点喜欢我了。像你这种人,只要喜欢上了谁,便会心甘情愿的奉上一切。我只要保持耐心,假以时日,我想要的东西,你终归都会给我。换言之,我没必要为你付出更多。”

    说完,她拉开车门,从容的下了车。

    我算看明白了,这个女人把感情当成一门生意。

    只要滚动起来了,就不会再追加投资。

    看着正在车外抚平衣褶的闫欢,我意识到,她对自己的魅力有着清醒的认识。她知道如何让对手对自己产生好感,也知道用什么手段挤压对手的心理底线。

    她对我也有着清醒的认识,她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我喜欢什么,也知道我不是她的对手。

    哼,一个完美的女人。

    闫欢的每个动作都在向我挑衅。

    她像头野性难驯的母鹿,在我身边蹦蹦跳跳,只为展示脖颈上那条闪闪发光的项圈。

    而我却只能望洋兴叹。

    因为我手里没有适合她的铁链。

    我想起了唐祈。

    下次见面时,我得跟她好好聊聊。

    闫欢把会面地点安排在一处颇为幽静的合院式饭庄里,位置大约在美狄娅和筑友大学连线的中点附近。早年间这里是一片私自开发的别墅群,被叫停后才改做商业用途。不过,限于建筑形制,这里成了饭庄、茶室和剧本杀的天下。

    闫欢选的这个小院整体呈白色,门口挂着刻有“不闻”二字的木质匾额,大约属于高级私家厨房。

    “鲁菜。”闫欢前后扭动着脖子,“主厨是个鲁菜大师,在技校当过老师,六十出头,自命不凡,花样很多。可惜,每道菜都难吃的要死。”

    “难吃还来?”

    “因为安静。我们不在这里吃饭,跟闫雪灵聊完就走。”

    说着,她带着我迈步踏上防腐木台阶,穿过月亮门,绕过曲折幽闭的小径,一栋两层小楼呈半环抱的姿态呈现在我们面前。举目四望,城市的高楼大厦都被刻意遮蔽在树荫之外,除了小院一角的小瀑布和锦鲤池中的增氧机,小院里寂静无声。

    “好地方。”我在锦鲤池旁站定,“确实安静。”

    “别急,仔细听。”

    闫欢来到我身边。

    “没有声音,听什么?”

    “虫鸣。”

    “没有。”

    “没有就对了。这个厨子最厌恶昆虫,即便是盛夏,他的院子里也没有半只活的。树上树下,水里泥里,只要是虫子,都被他用药杀干净了。”

    “我猜你很欣赏他的这个癖好。”

    “我喜欢的要死。”

    她示意我在原地等一会,她自己去小楼里和那位“大师”客套几句。

    我站在锦鲤池旁,看着那些肥肥胖胖的东西游来荡去。

    夕阳西沉,池下的灯光悄然亮起。

    一旁的石桌上放着饵料,我从中捏起一撮,均匀洒在水面上。

    那些胖东西于是扭了扭屁股,各自张了几口便吃了个干净。

    我开始羡慕它们。

    它们没有脑子,不必去思考一个最恐怖的问题:

    如果闫欢铁了心要温如海死,我该怎么说服她回心转意?

    难道真的要成为她的未婚夫不成?

    闫欢不是闫雪灵,不可能嘴上过过干瘾就能混过去。

    我得跟她领证、结婚,给她当一辈子奴隶。

    这是我仅剩的的筹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