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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吃食

    “是这样写的吗?”韦雪烟用爪子抓起一张纸,上面正是对方的名字。

    虽然写得歪歪扭扭,但还是能认出“江桢”两个字。

    “我叫韦雪烟。”韦雪烟用爪子抓起另一张纸,上面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叨扰了,韦姑娘。”江桢礼貌地行礼。

    “既然这样,那我就闭关了,你跟我来吧,我告诉你这三个月要做什么。”阿炭一边说着,带着江桢去挑房间去了。

    江桢挑了一间朝阳的屋子,又跟着阿炭到厨房、柴房、澡间等处熟悉一遍。

    临走之前,阿炭先给了江桢一百两:“剩下两百两,三个月结束后一并结清。有两件事情要你注意:第一,雪烟每个月十五会梦游,你要看住她免得她到处跑到处咬东西。第二,不要激怒她,她徒口可以咬断小腿粗的树,你这小身板不够她咬几口的。”

    江桢微笑着答应了。

    “你是读书人?”阿炭问道。

    江桢法力用尽,身上并无仙气,只是看起来俊美文弱,确实像个读书人。

    “是。”江桢笑着答,“大雪封山,一时不慎滑下了山崖。”

    阿炭没心情追问他的来历,韦雪烟虽然不能化为人形,可是作为一头母狼可是凶悍着呢。

    看着江桢进到院子里去烧水,阿炭总有一种送小绵羊入狼口的感觉。

    江桢来到韦雪烟门前,敲了敲门:“韦姑娘,可有什么事需要我做的?”

    “进来。”韦雪烟说道,“看你刚刚介绍自己名字的样子,你应该也是读过书的吧?你看我这两句写得如何?”

    江桢走进去,发现她反复练习的就那么两句:风袭江露重,竹落雪烟轻。

    “好诗,只是字太丑了些。”江桢毫不留情地评价道。

    “没办法,狼的爪子控笔不容易。”韦雪烟又重新拿出一张干净的宣纸,“这句诗是我娘怀着我的时候,去求签得来的签文,我的名字就是从这里来的,小的时候,我爹常常教我写。”

    “你的爹娘,也是狼吗?”江桢疑惑地问道。

    “不是,他们都是凡人。”

    “奇了,人怎么可能生出狼呢?”

    韦雪烟噗嗤一笑:“我前世是人,被我娘生出来的。后来我死了,投胎到了母狼的肚子里,这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你有前世的记忆?”江桢问道,心里却在嘀咕:阎君怎么老是搞出一些带着前世记忆的漏网之鱼来?

    “是啊。”韦雪烟把笔递给他,“你写一下这两句,我料想你写字应该不错。”

    江桢拿起笔轻松地写下,竟是工整秀气的楷书。

    等他写完,他自己也疑惑了:自己何时会写人间的文字了?

    天界和人间的文字是不一样的,他虽认得人间的文字,但并不记得自己会写。

    难道又是哪一次的历劫,在人间学会了写字不成?

    前世,讨厌的前世。

    他一点都不想记起,可它总是处处提醒他它存在。

    “很漂亮嘛。”韦雪烟夸赞了一番,“辛苦你贴在我的门楣两旁。对了,晚上我要吃生兔肉。”

    贴好诗,江桢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坐在桌前,越想越觉得好笑。

    自己怎么突然就被一个猫妖雇来做家奴了?而且自己居然全程没有反抗,就这么接受了?

    就在前一天,他可是被自己的表兄夺了龙珠,打落凡间的。

    江桢心中又突然觉得怅惘,当敖希把他打落云端的那一刻,他居然觉得释然。

    仿佛他一直期待着一个忤逆的人,把他那无法选择的生活结束掉。

    等雪停后,江桢来到兔笼旁,准备宰两只兔子给韦雪烟做晚饭。

    他用过刀剑,知道如何杀生。

    兔子是杀死了,他看着两只兔子的尸体,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道怎么剥皮。

    这难不倒他,无非用力把皮拽下来就是了。

    可是他的剥皮技巧很是生疏,皮剥得东一块西一块,有些毛还是没有剥干净。

    可是他剥过这一只,便知道兔子的皮肉之间比较疏松,只要开始剥的位置选得好,便可以剥下一张完整的兔子皮下来。

    第二只兔子他运用了这个经验,果然剥得十分干净。

    他笑起来,心中有些雀跃,但随即又觉得自己可笑。

    两只没有掏内脏的生兔子搁在韦雪烟的面前,她眨了眼:“内脏不掏怎么吃?”

    “还要掏内脏?”江桢不是不知道掏内脏,主要是摸着肠子肚子下水之类的有些脏。

    “内脏多脏呐。”韦雪烟解释道。

    江桢只好去掏内脏了,洗干净以后,又端到韦雪烟面前。

    韦雪烟这才美美地吃了,吃完以后,抬头看他:“你吃什么?”

    江桢是神仙,不吃也饿不死,他怕韦雪烟起疑,连忙说道:“我等会儿把兔子的内脏煮了吃。”

    “嗯。”韦雪烟点点头,“两个时辰后帮我洗澡。”

    江桢答应了,出去以后把兔子的那些毛发内脏埋到了屋后树下。

    又来到厨房烧水,估摸着这么大一头狼需要三锅热水就够了,于是先把水烧上,水开之前,他又去刷浴桶。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所有的顺序都了然于胸,做起来一气呵成,熟练得他自己都有些惊讶。

    等到韦雪烟来洗澡的时候,他发现高估了自己。

    韦雪烟是一头比熊还要大一圈的狼,他要帮她把毛洗干净、冲干净,擦干以后再梳毛,再生上几个炉子把毛烤干。

    这一套流程下来,韦雪烟终于香香白白,优哉悠哉地回自己的房间睡觉,江桢坐在地上,累得直喘粗气。

    第二天天不亮,江桢便起来劈柴。

    好在学过剑术的底子,劈起柴来也没有多么费力。

    木桩上放上柴,斧子落下,柴成两半。

    再放柴,斧子落下,柴成两半。

    如此反复一个时辰,江桢感到了一丝厌烦。

    想到人间的生活如此枯燥,也不知凡人如何忍耐下来的。

    之后有想到神仙的生活,不也是像这劈柴的事情一样日复一日。

    凡人枯燥的日子,只要死了便结束了。

    可神仙长生不死,这样的痛苦便会一直持续下去。

    江桢突然萌生一个可怕的想法:长生不死这件事,究竟是给神明的恩赐,还是惩罚呢?

    他无法再想下去,韦雪烟已经在催饭了,他赶紧去剥兔子。

    看着韦雪烟吃生肉吃得津津有味,江桢忍不住问道:“你既然有人的记忆,怎么能忍受吃生肉呢?”

    “我目前的身体是狼,这具身体吃人的食物觉得难吃,吃狼的食物就会很开心。”韦雪烟吃完饭,还掏出手帕擦了擦狼嘴,“我也好久没有吃到人的食物了,真想再一次尝到人的食物啊。可惜,我现在的舌头是狼的,不管吃什么下去,都是狼的味觉。”

    韦雪烟看着院子里藤架上已经枯掉的苦瓜藤说道:“前世我爹娘很喜欢吃苦瓜,我一点都吃不下。没想到现在成了狼以后,尝起苦瓜来居然是甜的,倒也奇怪。不过,真的好像再吃一次凡人味道的食物啊……”

    韦雪烟眯起锐利的狼眼睛,似乎是在怀念做人时期吃过的美食……

    江桢却暗暗记在了心里。

    他问韦雪烟要了一个香炉,来到了厨房里。

    檀香燃起后,灶王爷腆着一张红彤彤的脸便出来了:“太子殿下,您找老臣?”

    江桢嫌弃地摆摆手:“不找你,我找食神来着。”

    灶王爷气呼呼地走了。

    食神很快被召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一口锅,另一只手里还拎着勺子,锅里的菜正冒着热气。

    “太子殿下,怎么这么着急找我?”食神说着,也不客气,在韦雪烟的厨房里找了个盘子,把手里正在炒的菜出锅了,“殿下,你尝尝,这是小神新研究的菜色。”

    “我问你,有没有什么食物,人和狼尝起来味道是一样的?你能不能用这些食物做出一个空前绝后的菜色来?”江桢知道食神素来和气,一心只钻研厨艺,忙问道。

    “这个我确实不知,不过小神可以去问问天狼星,少不得又得给他做几道好菜带上。不过殿下,你在凡间作甚?”食神自己拿了个筷子,品尝自己刚才炒出的菜,一边问道。

    “若有天界的人问起,就说我在帮忙寻找神女的下落。”江桢回答。

    “倒是无人问起。只是小神述职的时候听说太子殿下婚礼未成,现在又在这里遇见殿下,故而有此一问罢了。”食神说着,吃光了盘子,走到一旁洗碗,顺便打量了一下韦雪烟的厨房。

    屋内陈设简单,多处有烧灼的痕迹,灶台上黑黢黢的,散发着一股油膻味,似乎很久没有清理过了。

    “噫,这厨房真是不讲究啊。”食神毫不留情评价道,“这屋子的主人在食物上面不够上心啊。”

    江桢连忙把食神打发走了。

    他回去清点了一下库房里面的食物,发现物资准备得十分充足,兔笼里的兔子最多可以供韦雪烟吃一个月,但是库房里面还是有许多腊肉和干货,最多的还是大米和小麦。

    显然狼多吃一点谷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