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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王之涣的失意路与千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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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710年的长安酒肆,暮色刚漫过朱雀大街的青石板,角落里就传来“铮”的一声脆响——十七岁的王之涣把长剑往桌案上一按,酒液震得晃了晃,他抹了把嘴角的酒渍,扯着嗓子就唱开了: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邻桌几个文人模样的人皱着眉侧目,这少年穿着锦缎襕衫,眉眼间带着晋阳王氏的贵气,偏生动作像个江湖客,剑穗上的玉坠还沾着尘土——那是他从绛州老家骑马奔来长安时,一路风餐露宿蹭上的。

    谁都知道,这孩子出身官宦世家,祖父辈在隋朝就做过官,后来迁到绛州,也是当地数得着的书香门第,可他偏不按常理出牌,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却整天揣着剑往市井里钻,要么跟酒保聊长安的新鲜事,要么追着行脚僧问边塞的风光,家里人劝他“收收性子,好好准备科举”,他却拍着剑鞘笑:“大丈夫当仗剑走天涯,写些无病**的文章有啥意思?”

    那会儿的王之涣,眼里的盛唐是鲜活的。他跟着商队走过黄河渡口,看纤夫们喊着号子把粮船拉过急流;也在绛州城外的猎场射过雁,箭尖擦着芦苇秆飞出去时,耳边全是风声和自己的心跳。

    有人说他“放荡不羁”,可他不在乎——盛唐的文人本就该这样,既有“穷经典之奥”的才学,也有“击剑悲歌”的豪情,就像他常挂在嘴边的话:“诗里得有活气,要么是黄河的浪,要么是边塞的沙,要是写亭台楼阁,那跟画在纸上的花有啥区别?”

    可豪情填不满现实的坑。转眼到了开元初年,王之涣眼看就要三十岁,同龄的世家子弟要么科举及第做了京官,要么靠着门荫补了地方差事,他还在“蹭蹬”——科举考了两次,一次卡在“策论”上,他写的边塞见闻太“野”,主考官说“失了儒者沉稳”;另一次好不容易进了复试,却因为跟监考官争论“雅乐与俗乐”,被安了个“恃才傲物”的名头,又落了榜。

    家里人急得团团转,托了好多关系,才在开元九年(721年)给他谋了个“门子”的身份——靠着祖上的功绩,补任冀州衡水主簿。那天王之涣拿着任命书,站在衡水县衙的门口,看着朱红大门上的铜环,就笑不出来了。主簿是个从九品的小官,管的无非是收税、登记户籍这些琐碎事,跟他想象中“仗剑安天下”的日子差了十万八千里。

    好在衡水的日子不算无聊。他白天对着账本核田亩,晚上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写诗。那时候的衡水是运河边上的重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文人都爱在这里歇脚,王之涣常跟他们凑在一起喝酒,喝到兴头上就掏出自个儿的诗稿念。

    有一回高适路过衡水,两人在酒肆里遇上,王之涣念了首刚写的《宴词》:

    “长堤春水绿悠悠,畎入漳河一道流。

    莫听声声催去棹,桃溪浅处不胜舟。”

    高适拍着桌子叫好:“这‘浅处不胜舟’写得妙!把离别的愁绪藏在水里,比喊着‘舍不得’强百倍!”

    就这么着,王之涣的诗名慢慢传开了。有人说他的诗“得齐、梁之风”,用词雅畅,却又带着一股子烟火气;也有人说他的诗里有“侠气”,哪怕写儿女情长,也不黏黏糊糊。

    他跟王昌龄、高适这些诗人成了好友,几个人聚在一起,最爱做的事就是“旗亭画壁”——找个酒楼上,把写的诗念给歌女听,谁的诗被唱得最多,谁就赢酒喝。

    有一回王之涣指着最漂亮的歌女说:“她要是不唱我的诗,我这辈子就不跟你们比了!”结果那歌女一开口就是“黄河远上白云间”,把王之涣美得差点把酒杯碰倒。

    可好日子没过几年,麻烦就来了。开元十四年(726年),县里来了个新县丞,看王之涣诗名盛过自己,心里就犯了嘀咕。刚好那会儿县里收税出了点差错,新县丞就抓住机会,到处散播谣言,说王之涣“利用职权勾结商人,私吞税款”。王之涣是个暴脾气,哪里忍得了这个?他拿着账本去找县丞对质,可对方早就把凭证改了,根本说不清。

    那天晚上,王之涣站在衡水的运河边,看着船灯在水里晃来晃去,就觉得没意思了。他回到县衙,把印信往桌上一放,写了封辞职信,开头就八个字:“遂化游青山,灭裂黄绶”——老子不干了,要去游山玩水,把这破官服给扔了!

    这一游,就是十五年。

    王之涣背着个布包袱,先回了趟绛州老家,跟家里人打了个招呼,就骑着马往西边去了。他走的是黄河古道,从龙门石窟到鹳雀楼,一路走一路看。

    站在鹳雀楼上时,正是傍晚,夕阳把黄河染成了金红色,远处的群山像卧着的巨龙,他就来了灵感,掏出笔在墙上写: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写罢把笔一扔,对着黄河大喊一声,惊得水鸟扑棱棱地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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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又往边塞去,走到凉州城下时,正赶上守军换防。士兵们穿着铠甲,手里的长矛在阳光下闪着光,城墙上的旗帜被风吹得猎猎作响,远处的胡笳声断断续续传来。王之涣找了个老兵聊天,老兵说:“咱们守在这儿,就是为了不让胡马跨过玉门关,可家里的老娘妻儿,不知道还认不认得咱哟。”

    那天晚上,王之涣在驿站里写下《凉州词》: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写完读了一遍,眼泪差点掉下来——这诗里写的不是风景,是守边将士的苦,是离家万里的愁。

    十五年里,王之涣的足迹遍布大半个唐朝。他在华山之巅看过日出,在塞北草原喝过马奶酒,在江南水乡听过采莲曲,也在蜀道上见过挑夫们一步一步往上爬。

    他把所有的见闻都写进诗里,有的诗写在客栈的墙上,有的写在随手捡的纸条上,被路人抄来抄去,慢慢就传遍了天下。

    有人说“王之涣的诗,比他的人有名”,这话一点不假——那会儿长安的歌女要是不会唱两首他的诗,都不好意思上台;就连宫里的杨贵妃,都让乐师把《凉州词》谱成了新曲。

    可王之涣自己,却越来越低调。他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击剑悲歌,反而爱坐在田埂上跟老农聊天,听他们说今年的收成,说家里的琐事。有一回他在洛阳城外的村子里住了半个月,跟着老农下地种麦,手上磨出了水泡,却笑得比谁都开心。

    他写信给高适说:“以前总想着做大官,干大事,现在才明白,人间最真的道理,都在田埂上、在酒肆里、在守边将士的嘴里。”

    天宝元年(742年),王之涣已经五十二岁了。亲朋们看他年纪大了,总在外头漂泊也不是办法,就又托人给他谋了个差事——补任文安郡文安县尉。文安是个小地方,离他老家绛州不远,县尉管的是治安,不算累。王之涣想了想,点头答应了——不是为了当官,是想着“能为老百姓办点实事,也挺好”。

    他在文安当县尉,跟别的官不一样。别的官审案子,喜欢摆架子,动不动就喊“打”,王之涣却总爱把原告被告拉到一起,坐在院子里聊天,聊着聊着就把事儿说开了。

    当地流传着“智审黄狗”的故事:有个老农丢了鸡,说是邻居偷的,两人吵到县衙来。王之涣没问别的,先让人把老农家里的黄狗牵来,然后对黄狗说:“你主人丢了鸡,你知道是谁偷的不?要是知道,就叫两声。”黄狗歪着脑袋看他,真就叫了两声。王之涣笑着对邻居说:“你看,连狗都知道是你偷的,还不承认?”邻居脸一红,赶紧把鸡还给了老农——其实王之涣早就派人去查了,知道是邻居偷的,故意用这招让他下台阶。

    老百姓都说“王县尉是个清官”,谁家有难处,都爱找他帮忙。有回村里闹旱灾,庄稼都快枯死了,王之涣就带着衙役们去挖渠引水,光着脚在泥里踩了三天三夜,脚上全是口子,也没喊一声累。老百姓给他送鸡蛋、送馒头,他都婉拒了,说:“我是官,就得为你们办事,要是收了你们的东西,那跟贪官有啥区别?”

    谁也没想到,这样的好日子,过了一年。天宝二年(743年)的冬天,王之涣病倒了,开始咳嗽,后来越来越重,连床都下不了。他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的雪,对身边的人说:“把我写的诗稿找出来,烧了吧——好诗自在人心,留着稿子没用。”身边的人舍不得,偷偷把诗稿藏了起来。

    那年腊月,王之涣病逝在文安县尉任上。消息传出去,文安的老百姓都哭了,自发地给他送葬,队伍从县衙一直排到城外。后来他的灵柩被送回洛阳,归葬在北邙山的祖坟里——那是唐朝很多文人的归宿,李白、杜甫后来也葬在附近,仿佛在另一个世界,他们还能聚在一起,喝酒赋诗,聊盛唐的风光。

    王之涣这一辈子,仕途确实“蹭蹬”——最高做到从九品的县尉,比起那些封侯拜相的同乡,实在算不得风光。可他的诗,却比那些高官的奏章流传得更久。

    直到今天,小孩子刚学唐诗,就会背“白日依山尽”“黄河远上白云间”;人们登上鹳雀楼,总会想起那个站在楼上,望着黄河写下千古名句的诗人。

    有人说,王之涣是“失意的官员,不朽的诗人”。

    其实他这辈子,从来没为仕途的失意真正难过——他把剑里的豪情、旅途中的见闻、老百姓的故事,都融进了诗里,那些诗就像黄河的水,不管过多少年,都带着盛唐的活气,流进每个人的心里。

    就像他在《登鹳雀楼》里写的那样,“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他的人生或许没爬上仕途的高楼,却在诗的世界里,站到了最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