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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玉竹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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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逸收回恋恋不舍的目光,无奈地摇了摇头,指尖无摩挲着弓身的纹路:

    “唉……我是不是有点太感性了?昨日手刃那些混混和王赖子我都没有任何心软,看到只通人性的狐狸,反倒心软了……唉....可笑”

    话音刚落,他忽然想起今天所收获的猎物,嘴角又勾起一抹笑意。今日的收获很丰厚,四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头膘肥体壮的野猪,做人确实不该太过贪心。

    就在李逸转身准备按原路返回时,一道火红的身影突然从斜前方的灌木丛中蹿出。正是方才那只母狐,它仰着头,对着李逸发出一阵尖细却不刺耳的叫声,随后向前跑出十余步,又停下脚步回头张望,琥珀色的眼睛紧紧盯着他。

    李逸心中一动,迈步跟了上去。见他跟上,母狐立刻继续前行,每走一段路便会驻足等候,火红的皮毛在杂草丛中时隐时现,像是在前方引路。

    李逸就这么跟在母狐身后,踏入了往日从未涉足的山林区域,是另一条进山的路线,穿过一片依旧青葱的松树林,不时地能听到野鸟在林间啾鸣。

    这般走了约莫半个多小时,前方的母狐突然停下脚步,身体压低,耳朵紧贴脊背,警惕地盯着前方的密林。

    李逸见状立刻绷紧神经,缓缓摘下背上的弓箭,脚步放轻,循着母狐的目光望去。

    只见前方空地上,三只野鹿正低头啃食着杂草,两头成年公鹿身形健壮,头顶的鹿角分叉繁复,泛着温润的光泽,显然是研磨入药的上等材料,旁边的小鹿身形娇小,尚未完全长成的鹿角呈淡粉色,正是药用价值极高的鹿茸。

    李逸双眼瞪大!

    他深吸一口气,左手稳稳托住弓身,右手食指与中指扣住弓弦,臂膀肌肉线条流畅绷紧。

    自从狩猎等级二次突破后,他的动作愈发从容不迫,目光如鹰隼般锁定其中一头成年公鹿的脖颈,那里是最脆弱的要害。

    “咻!”

    弓弦震动的瞬间,羽箭划破空气发出厉啸,精准射穿公鹿脖颈的动脉处。温热的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染红了身下的枯草。

    公鹿发出一声痛苦的哀鸣,踉跄着向前走了几步,庞大的身躯便重重摔倒在地,滚烫的鲜血顺着脖颈汩汩流出,惊恐的眼神一点点涣散,最终彻底失去了生机。

    旁边的另一头成年公鹿和小鹿吓得魂飞魄散,撒腿便向密林深处逃窜,很快消失不见。

    母狐见状,立刻蹿了过去,围绕着野鹿的尸体转了一圈,不时用鼻尖蹭了蹭鹿身,像是在邀功。

    “我去!今天真是撞大运了!”

    李逸快步走上前,看着眼前这头体型壮硕的野鹿,心中满是欣喜。

    这野鹿少说也有一百斤重,虽说论出肉量还不及之前猎到的野猪一半,但论价值,两头野猪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一头,鹿角和鹿茸在药铺里能卖出极高的价钱,鹿肉也是能补身子的稀罕物。

    李逸伸手摸了摸母狐的头顶,它的毛皮蓬松柔顺,触感极佳。母狐高高昂起头颅,似乎能感受到他的喜悦,喉咙里发出轻微的呜咽声。

    “谢谢你啦!”

    李逸略一思索,转身从背上的箩筐里拿出一只肥硕的野鸡,丢到母狐面前。狐狸是杂食性动物,对肉类尤为喜爱。

    “这只野鸡,就当是你带路的报酬了!”

    母狐围着野鸡转了一圈,先用鼻尖蹭了蹭羽毛,又抬头看了眼李逸。

    在得到他肯定的点头后,立刻叼起野鸡,对着他吱吱叫了两声,随后转身蹿进旁边的灌木丛,火红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山林中。

    “还真是通人性,太聪明了!”

    又猎到一头野鹿,这让李逸心情大好!

    他不过是一时心软放了母狐和小狐狸一条生路,没想到竟能得到如此丰厚的回报。反观那王赖子那种人之前教训他给他机会,没成想那浑蛋会勾结其他人,深夜翻墙要抢掠害人,还不如一头通人气儿的畜生,真是死有余辜。

    李逸伸手触及,心念一动,野鹿的尸体便消失在原地进入物品栏中。

    看了眼天色,知道时候不早,李逸辨别了一下方向,朝着山林外走去。

    往日他进山总是走固定路线,如今看来,还需要多开辟几条路线,才能有更多机会狩猎到珍稀猎物。日头已渐渐西斜,他加快脚步走向山林外围。

    不远处的密林里,一大一小两只赤狐正扒着树干,静静地看着他远去的方向,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才缓缓缩回林中。

    自从耐力属性又增加一点后,李逸的体力变得愈发充沛,在山林中奔走一整天也不觉得疲惫。想起刚穿越过来时,他连翻座小山都气喘吁吁,如今的体质已是天差地别。

    这让他更加期待身体后续的强化效果,甚至隐隐希望能达到秦心月那般水准,她那身手干净利落,符合李逸对女侠的幻想,又酷又飒。

    临出山时,李逸选择了些粗树枝,用物品栏里的斧头砍断,做成了一个简易木筏。

    他将物品栏中的野鹿尸体取出放在上面,又放上四只兔子和一只山鸡,拖着木筏顺着满是枯草的土坡往山下走。

    大荒村的农户虽不多,但李逸还是尽量绕开村落外围的主干道。打猎收获颇丰本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反倒容易引人嫉妒,徒增麻烦。

    路过张绣娘家门前时,他特意停下脚步,将那只山鸡递了过去。

    一来二往,张绣娘也不再像最初那般推辞,笑着接过山鸡,她在心中牢记着李逸的好,想着以后慢慢偿还这个人情。

    “三叔好厉害!豆子想快点长大,跟三叔学打猎!”

    豆子扒着门框,满脸崇拜地看着李逸,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如今的李逸,早已是他心目中最厉害的人。

    李逸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笑着应允:“好说,等你再大些,三叔就带你进山!”

    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大丫,笑着补充道:“大丫也一起去啊!”

    大丫脸颊微红,轻轻拉了拉豆子的衣角,还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张绣娘站在一旁,看着李逸温和的模样,眼里满是感激与温柔,直到他的身影远去,才带着两个孩子进了院子。

    “太好喽!又有肉吃喽!”

    “三叔真好,我最喜欢三叔!”

    豆子欢呼着跑进屋里,清脆的笑声在院子里回荡。

    回到自家院子时,夕阳的余晖正洒在木棚上。秦心月有节奏踩踏踏板,木桩咚咚咚的撞击声很有规律,陈氏则蹲在一旁,帮忙捡拾散落的粟米粒,额前的碎发被汗水粘住,显得有些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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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李逸拖着这么多猎物进院,秦心月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今日收获竟如此丰厚!”

    “夫君好生厉害!”

    白雪儿也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小手拽着李逸的衣袖,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鼻尖还忍不住抽了抽,像是已经闻到了烤肉的香味:

    “夫君,晚上做烤兔肉吃吧!”

    李逸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无奈又宠溺地笑道:“好吧,你这只小馋猫,真是拿你没办法!”

    他先将猎物用水清洗干净,剥皮的手法娴熟利落,没多久就将四张兔皮和一张鹿皮处理好,晾在院子里的绳子上。这些皮子必须好好清理鞣制后才能使用,眼下只能先晾晒风干。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于巧倩在厨房里熬起了粟米粥。李逸挑了一只最肥的野兔,处理干净后在肉表面划了几道口子,撒上从山里采来的野茴香和山花椒,架在炭火上慢慢翻动。油脂滴落进炭火中,发出滋滋的声响,浓郁的香气很快弥漫了整个院子。

    野兔肉煮着吃容易有土腥味,在现代有诸多调味料尚可遮掩,眼下条件有限,李逸可不敢尝试煮食,生怕浪费了好食材。

    陈氏始终蹲在木棚的角落里,于巧倩几次让她进屋歇着,她都摇着头拒绝。她那乱糟糟的头发被于巧倩用李逸的剪刀修剪过后,整个人看起来干净了不少,只是眼神依旧有些呆滞。

    陈氏年纪还不到三十岁,却因常年缺衣少食,又连续生了好几个孩子,模样看起来比四十岁的妇人还要苍老。于巧倩先给她端去一大碗粘稠的粟米粥,等兔肉烤熟后,又特意割了一小块递过去。陈氏只是睁着眼睛看着,却迟迟不肯伸手去接,最后还是于巧倩强行将兔肉放进她的碗里。

    于巧倩进屋收拾碗筷后,陈氏捧着碗,一边大口吃着,一边无声地流泪,泪水顺着她布满皱纹的脸颊滑落,滴进碗里的粟米粥中,她却浑然不觉,只是一个劲地往嘴里塞着食物。

    晚饭过后,李逸在油灯下处理那些兽皮。秦心月虽然不懂这些活计,却认真地在一旁打下手,时不时询问处理技巧,眼神专注而认真。

    “明天我去趟乡里,把脱好壳的粟米和这些猎物卖掉,顺便买点东西回来.....”李逸梳理着鹿皮上残留的绒毛说道。

    “要我和你一起去吗?”秦心月问道。

    李逸摇了摇头,放下手中的兽皮:

    “不用了,你在家里我更放心。我还要去石匠那里定制些物件,回来可能要到后半夜,或者干脆在乡里住一晚,你们不用惦记我。”

    “夫君,如果太晚就等天亮再回来吧!”白雪儿拉着他的衣袖,满脸担忧:“晚上天冷又看不清路,雪儿担心你。”

    于巧倩端着碗筷从厨房走出来,轻声说道:“陈氏已经回去了,我刚才看到她走的时候还在哭,真是个苦命的人……”

    她轻轻叹了口气,心中暗自庆幸。若不是李逸幡然悔悟做出改变,她和白雪儿的处境,恐怕不会比陈氏好多少。比起陈氏,她们已是幸运太多。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李逸就起身套好了骡车。车上装着脱壳后的精米,还有剥好皮的野鹿和野兔。

    这几天他一直精心喂养大骡子,给它喂精料和清水,如今大骡子看起来比买回来时精神了不少,毛色也亮泽了许多。

    离开大荒村没多远,确定四下无人李逸将骡车和猎物一同收入物品栏,随后翻身骑上大骡子,沿着土路向乡里赶去。大骡子的脚力虽比不上骏马,却比人快了不少,至少能缩短一半的路程。

    以前他去乡里要走半天,去县城更是要接近一天的时间,如今有了大骡子,同样的时间足够他往返一趟。在李逸看来,时间便是最宝贵的成本,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浪费。

    此次前往乡里,卖粟米不过是个幌子,他真正的目的是购买石膏、售卖鹿角,再去石匠铺定制一个石磨和一个石碾子。

    石磨要做一个专门用来磨黄豆制作豆腐的,改善家人的伙食同时日后也是和新的赚钱门路,石碾子则用来碾粟米,有大骡子拉着比人工省力多了,也能让大骡子物尽其用,不至于白养着。

    大骡子一路小跑,不到三个小时,前方就出现了乡里低矮破败的小城墙。

    李逸在城外的树林里停下,将骡车和猎物从物品栏中取出,重新套好后,慢悠悠地赶着车进入乡里,直奔陈掌柜的药铺。

    “吁.....”

    李逸将骡车停在药铺门前,看着紧闭的木门,脸上露出一丝疑惑。

    按往常的时辰,药铺的伙计小六此时应该正在门口打扫落叶才对,可今日门前却堆着不少枯叶和杂物,他下车走上前,试着推了推店门,门却纹丝不动。

    “李大哥!”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略带哽咽的呼喊。

    李逸回头望去,只见小六正从街角跑过来,他眼眶乌青,左边脸颊高高肿起,嘴角还有未干的血迹,模样十分狼狈。

    “小六?你这是怎么了?”李逸连忙迎了上去,皱眉问道。

    小六跑到他面前,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胳膊,眼睛通红,显然是哭了很久,声音哽咽地哀求道:“李大哥,你快去县衙看看吧!东家和小姐都被抓起来了!”

    “被抓了?为什么?”

    李逸心中一沉,满脸不解。以他对陈掌柜的了解,对方是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时常给穷苦百姓赊药,玉竹小姐也文静知书达理,二人怎么会被县衙抓走?

    “是……是因为你卖给东家的那株野山参!”

    小六吸了吸鼻子,断断续续地解释道:

    “前几日傍晚,一个浑身是伤的汉子倒在药铺门口,东家见他还有气息,便将他抬进药铺救治,用了半株你卖的那野山参才保住他的性命。那汉子醒来后很是感激,留下两个金饼作为诊金就走了。”

    “可昨日下午,县衙的捕头带着人突然闯进来,说那汉子是劫掠邻县的劫匪头目,说东家是劫匪的同伙,不由分说就把东家还有小姐都抓进县大牢了!”

    小六抹了把眼泪,继续说道:“东家临走前特意叮嘱我,如果这几日看到你过来,一定要让你去县衙大牢找他!”

    听完小六的话,李逸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陈掌柜的为人他很清楚,说他们是劫匪同伙,简直是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