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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7

    痛。

    李明霄见她爱不释手的样子,笑道:“朕这把龙纹匕,比起英国公府的那一把,如何?”

    林清无语的看了看李明霄。

    ——您这么问,还让英国公府活不活?

    那把匕首就是镶金戴玉,看着富贵逼人,这龙纹匕无论材料还是品相,绝对都是顶顶好的,说是绝品也不为过,简直就是把那把匕首按在地上摩擦,完全没有可比性。

    再者说,龙纹匕是皇帝送给她的,那把匕首是英国公借着她的名送给皇帝的,能一样么.

    李明霄更满意了,嘱咐道:“你好歹是国之重臣,但凡有好东西,朕哪里会少了你那份,别被外面那些乌七八糟的劣质物件伤了眼。”

    林清:“……”

    李明霄:“你好歹也是个侯爷,以后出门有点牌场,缺人缺钱,与朕说,朕给你开私库。”

    林清瞬间就感动了,立马端起酒杯一连敬了三杯酒。

    不愧是她老板,就是大气!

    两人吃吃喝喝,好不自在,直至天明方才散了。

    年后岁休,直至初八。

    一切好似又恢复到以往那般井然有序,又好似有什么不一样了,除夕宫宴之事已在百姓间悄然传开。

    若是以往说起董太傅,可谓是声名远播,赞誉如潮,可这会再说起,就有些唏嘘了,毕竟杀子这种事,一般人可做不出来。

    董宏承更不必提,他干的那些夺妻害人之事,街头巷尾,但凡有人提起,无不是面露鄙夷之色。

    转眼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待参加完郑巧儿与孟杰的婚事,已是二月初了,距离春闱也就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清晨,天刚擦亮,林清便换上一身玄色常服,只身走出府门。

    此时刚过卯中,街上的行人却已不少,尤其街边的早餐摊子,更是空位难寻。

    林清瞄了眼已经坐满的位置,叹了口气,正要离开,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在叫。

    “侯爷!林侯爷!”

    林清听声有些耳熟,扭头一看,就见陆长歌正气喘吁吁的往这边跑过来。

    他身着一身绯红色官袍,头戴官帽,又过了几息才来到林清身边,抬手作揖,“侯爷怎没坐车出行?”

    林清颔首回礼,方才道:“春闱临近,衙门人手不足,天禄卫也需补缺巡街,我也要时常巡视,骑马坐车反倒不便。”

    陆长歌道:“眼下各地举子入京,如今京中大小客栈得有六成都住满了,这人多,事情也就多了。”

    林清深感同意,想起书房里那一堆案牍,一会有人偷窥寡妇沐浴,一会有人丢了只鸡,顿感一阵头疼,“陆世子这是要去衙门?”

    “今日起晚了,原本打算寻个地方吃些东西。”陆长歌惋惜的看了眼已经满位的早餐摊子。

    林清倒是诧异了,陆长歌可是英国公府的世子爷,没想到老牌勋贵竟也这么接地气儿。

    陆长歌:“我家与别的世家不同,我年幼就在外求学,家父要求不能提及家势,每月也只有五两银子的花销,反倒是吃惯了这些味道,隔段时间不吃,心里还怪想的。”

    他话音刚落,正好有位子空闲出来,他立马拉着林清过去坐下,点了两碗馄饨。

    林清也是馋这一口,今日才没在府里用膳,也就不跟陆长歌客气,一碗不够,干脆又要了一碗。

    她正吃着,隔壁桌忽然传来说话声。

    “你们听说了吗,重云诗社又开始收新人了。”

    “我也听说了,听闻那里有些好东西,不过入社的要求也是极高,得有诗社高层的推荐信,还得有三人引荐作保才行。”

    ……

    林清喝汤的勺子顿了一下,扭头瞧了瞧隔壁桌的人。

    那是两位青年,其中一位面目周正,衣衫光鲜,另一个相貌上则有些阴柔,身着一席青衫,头戴纶巾,两颗脑袋聚在一起小声嘀咕着,桌上还摆着两碗阳春面。

    陆长歌也注意到她的异常,听了两句隔壁的话,凑到她身旁小声道:“这诗社说白了就是几个书生凑一起谈诗作词,附庸风雅,一般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林清:“那你可加入过诗社?”

    陆长歌:“那倒是没有,诗会倒是去过几次,有些还好,有些惯会捧高踩低,挺让人倒胃口的。”

    林清:“那方才他们说的重云诗社,你可听过?”

    陆长歌:“若说诗社,最有名的莫过于京中的墨韵诗社和梅香社,这重云诗社倒是闻所未闻,大概是某个风雅之人新建的吧,左右每年新开的诗社不少,关社的更多。”

    林清以往对这种事不怎么关注,只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正要说话,隔壁突然传来惊呼。

    她扭头一看,只见那面目周正衣着光鲜的书生正抓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狠声道:“你这兔崽子竟敢偷老子的钱袋子!”

    少年气极,“我只是路过,谁瞧见你那钱袋子放哪了!”

    那书生怒道:“我坐这吃饭前荷包还好端端挂在我腰上,偏你在这一过,我荷包就不见了,不是你还能是谁!”

    少年挣扎着还嘴:“你这读书人不要以貌取人,我虽穷,却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张寿宁愿饿死,也不稀罕偷你那两个破钱!”

    书生快被气死了,举起拳头就朝少年脸上砸去,“看我不打死你!”

    林清拿起一支筷子,顺手刨了出去,筷子穿空而过,发出‘嗖’的一声,下一瞬便打在那面碗上,只听‘哗啦’一声,瓷碗碎裂,热汤混杂着碎片爆裂散开,淋湿了那书生的衣裳。

    那书生被烫的蹦起来,打出的拳头霎时收回来,惊慌的扒开衣裳,好在面汤放了一会,也不是那么热,只是把皮肤烫红了些。

    原本就已经有人注意到这里,这会更是引起不少人的围观,将这一小块地方几乎围上。

    那书生脱完衣服,对林清怒目而视,“你这人怎么帮个偷儿!”

    林清喝掉最后一口汤,拿出帕子擦了擦嘴,“你叫什么?”

    书生本不想回答,可一对上林清的眸子,心中莫名一寒,就像是看见一把已经出鞘的利刃,竟让他生不出抗拒的心思,只得硬着头皮答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宁城王俊。”

    林清指了下一直坐着的青衫书生,“他呢?”

    青衫书生看着陆长歌身上的官袍,双眼闪了闪,没说话,王俊却道:“他叫谢豪,是我拜把子兄弟,我二人皆是上京赶考的举子,若二位今日不给我二人一个交代,我现在就去衙门告状,哪怕是死,我也要讨个公道!”

    陆长歌慢条斯理的吃干净碗里的馄饨,闻言不屑的嗤笑几声。

    王俊紧紧皱眉,“这位大人,你笑什么?”

    “笑你不知天高地厚,愚昧至极。”陆长歌伸出手,指了指隔壁的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