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
暴雨虽然停了,但九龙城寨的巷道里依然积水没踝。下水道的反涌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腐臭味,但这股味道掩盖不了三个归来者身上那股浓烈的丶令人血脉偾张的气息——那是金钱与硝烟混合的味道。
龙卷风的理发店早已挂上了「休息」的牌子。
卷帘门拉下一半,只留了一道缝隙供三人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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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里面的隔间,原本是龙卷风用来存放见不得光的东西的密室,此刻却被腾空了出来。厚重的铁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一切窥探。
「哗啦——!」
随着信一将肩上的防水袋重重地扔在地上,沉闷的撞击声仿佛砸在众人的心口。紧接着是第二个丶第三个……整整六个巨大的袋子,堆在狭小的密室里,像是一座隆起的小山。
「这就是……我们今晚的收获!」
信一喘着粗气,一把扯下头套,脸上的泥污还没来得及擦,眼睛却亮得吓人。
陆晨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走过去,拉开了其中一个袋子的拉链。
「嘶——」
那一瞬间,即便是在这昏暗的灯光下,那一抹刺眼的红色与金黄色交织的光芒,依然让在场的所有人呼吸一滞。
那是钱。
是简单捆扎丶散乱堆叠丶带着马会金库特有油墨味的港币。
「倒出来。」陆晨的声音有些沙哑,却透着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
三人合力,将六个袋子里的东西全部倾倒在房间中央的那张红木茶桌上。
桌子放不下,就流淌到了地上。
整整一百八十公斤的纸币!
这种视觉冲击力是恐怖的。它不再是一串银行帐户上冰冷的数字,而是实实在在的丶能够淹没理智的物质海洋。
大部分是市面上流通较少的「金牛」(一千元面额),但也夹杂着不少「红衫鱼」(一百元面额),那是赌客们最常用的筹码。
哪怕是见惯了江湖风浪丶曾经叱咤风云的龙卷风,此刻夹着烟的手也微微停滞在了半空。菸灰长长一截,掉落在他的唐装上,他却浑然不觉。
「这得有多少啊?」陈洛军也没好到哪去,他靠在墙上,手里紧紧攥着一瓶水,眼神有些发直。他在拳馆打黑拳,拼死拼活赢一场才几千块,现在这一堆,够买下几百个拳馆了。
「清点一下吧。」
陆晨随手拿起一捆钞票,在手里掂了掂,「这些都是马会的赌金,旧钞多,连号少,虽然面额不等,但好在流通性强。」
三个年轻人加上一个九龙城寨的话事人,像是在做手工一样,开始在这间狭小的暗室里数钱。
这一数,就是整整两个小时。
大部分是原本就打包好的千元面额「金牛」,还有一小部分是五百和一百的散钞。
「三百六十斤。」
陆晨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报出了最终的数字,「大概一亿两千万。」
房间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一亿……两千万?!」
信一的声音都变调了。他猛地看向陆晨,又看了看地上的钱,感觉腿有点软。
在这个普通警察月薪两千多块丶普通地区一套千尺豪宅只要几十万的年代,一亿两千万意味着什麽?
意味着他们可以在半山区买下一整条街!意味着他们即便现在立刻退休,也能挥霍几辈子!
「别发呆了。」
陆晨踢了踢地上的钱堆,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钱这东西,只有花出去才叫钱,堆在这里就是废纸。来,分赃。」
他动作麻利,直接从钱堆里划拉出两大堆,目测每堆至少有一千万。
「信一,洛军。这一份是你们的。」
陆晨将那两堆钱推到两人面前,语气平淡得就像是在分两颗大白菜,「一人一千万。现金。拿去买房丶买车丶娶老婆,或者存起来当棺材本,随你们。」
信一和陈洛军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陆哥,这……这太多了!」信一推了推那袋钱,咽着口水说道,「之前说好的,我们只是帮忙,一人五百万已经是天价了。这一千万……烫手。」
陈洛军更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陆哥,我的命是你救的,身份证是你给的。我只要够生活就行,这一千万……我拿了睡不着觉的。」
两人虽然出身草莽,却都守着那份最朴素的江湖道义。在他们看来,这次行动全是陆晨策划的,情报是陆晨搞的,枪是陆晨买的,甚至那决定性的一枪也是陆晨开的,他们也就是充当了两个搬运工和保镖的角色,根本不配拿那麽多钱。
看着两人推辞的样子,陆晨眼中的欣赏之色更浓了。
在这个黑吃黑的世界里,能面对千万巨款而不动心丶守住底线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托付背后的兄弟。
「给你们,你们就拿着。」陆晨脸色一沉,故意装作不悦,「我陆晨做事,从来不亏待兄弟。今晚这活儿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乾的。这一千万,买的是你们当时的命,怎麽?嫌少?」
「不不不!不是嫌少!」陈洛军急了,「是太多了!」
「那就闭嘴收下。」
陆晨不容置疑地说道,随后,他又从钱堆里划拉出一千万,推到了龙卷风面前。
「龙哥,这份你拿着。」
一直在一旁默默抽菸的龙卷风愣住了。他看着面前那堆钱,眉头皱了起来。
「晨仔,这就没意思了。」
龙卷风将菸头按灭,语气变得严肃,「我只是帮你们牵了个线买了几把喷子,连城寨的大门都没出。你们这帮细路仔(小孩子)拿命换回来的钱,给我个老头子做什麽?我理发店一天赚几十块够吃够喝了,要这钱带进棺材吗?」
「龙哥这钱不单是给你的,」陆晨似乎早料到龙卷风会拒绝,他看着龙卷风那张沧桑的脸,诚恳地说道,「这是给九龙城寨的。」
「给城寨?」龙卷风愣了一下。
「城寨里的电线老化严重,每年都要着几次火;水管也是,大家还要排队去街喉打水;还有那些孤寡老人和没书读的孩子……」
陆晨指了指窗外,「这一千万,你拿去修修路,换换电线,搞个像样的医务室,再给那些读不起书的细路仔交点学费。就算是为了我们积积德,这钱你也得收下。」
这番话,精准地击中了龙卷风的软肋。
他这一辈子,无儿无女,把整个九龙城寨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这里的街坊当成了亲人。他做梦都想改善这里的环境,可惜心有馀而力不足。
他看着陆晨,眼眶竟然有些微微发热。
这个年轻人,不仅有手段,有胆识,更难得的是……他有心。
「你这后生仔……真是把人心都算透了。」龙卷风苦笑一声,语气里却带着一丝欣慰,「好,这钱我替城寨收下了。以后这城寨里的每一盏新灯,每一条新水管,都有你的一份功德。」
过了良久,龙卷风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了点头,「晨仔,既然你这麽说,这钱我替街坊们收下了。我龙卷风替城寨的三万多父老乡亲,谢谢你。」
「我也捐!」
信一突然喊道。他推出自己那堆钱里的一半,大概五百万的样子,推到了龙卷风那一堆里,「陆哥说得对!我也是城寨长大的,我也要给城寨出力!五百万够我花了,剩下的都给龙哥!」
「我也一样!」
陈洛军也憨厚地笑着,把自己的五百万也推了过去,「我是个孤儿,城寨就是我家。修房子算我一份!」
看着眼前这两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龙卷风笑了。笑得满脸褶子都舒展开来,仿佛年轻了二十岁。
「行了行了,别争了,」龙卷风摆摆手,将两人推过来的钱又推了回去,「城寨修修补补,一千万绰绰有馀。你们俩正是用钱的时候,别跟这儿瞎起哄。把钱收好,以后娶媳妇不用彩礼啊?」
「可是……」
「听龙哥的。」陆晨一锤定音,「龙哥不缺你们那点,心意到了就行,大不了维修的时候出把力就是。」
经此一事,四人之间的关系,在金钱的考验下,不仅没有出现裂痕,反而铸造成了一块铁板。陆晨在信一和陈洛军心中的地位,已经彻底从「合作夥伴」上升到了「带头大哥」。
分完大头,剩下的九千万,陆晨毫不客气地笑纳了。当然了,他真正的「大头」——那躺在随身空间里的五个亿,才是他今晚最大的战利品。
不过,摆在眼前的还有一个大问题。
「这些钱,见不得光。」
龙卷风看着那一地的钞票,头疼的嘬牙花子:「这是马会的钱,虽然是不记名钞票,但上面都有编号段。少量花还可以,一旦大批量流入市场,肯定会被O记和商业罪案调查科盯上。现在的钱,就是烫手山芋。」
「得洗。」陆晨点了点头,「而且要洗得乾净。」
龙卷风沉吟片刻:「我倒是有路子,深水埗那边有几个专门做『水房』的,专门帮社团处理这些。但是……」
他伸出四根手指,「他们的规矩很黑。不管多少,抽四成。而且你这一亿多太显眼,不能一次性出,得分批,起码要两个月才能慢慢消化掉。」
「四成?」信一惊叫道,「那不是四千多万没了?这也太黑了吧!」
「没办法,这就是行规。」龙卷风无奈道,「洗钱是个技术活,而且也是掉脑袋的买卖,人家也要担风险。」
陆晨眉头微皱。
四成的损耗,确实肉疼。但他现在别无选择。他那个「随身空间」只能存钱,不能把钱变白。而「嘉禾集团」才刚成立,如果突然涌入一亿多不明资金,立马就会被监管部门盯上。
「四成就四成。」
陆晨果断拍板,「毕竟安全第一。这笔钱就麻烦龙哥你去运作了。两个月时间我们等得起。」
但他心里却暗暗记下了一笔。
这种情况以后肯定还会有,以后这种见不得光的钱只会越来越多。依赖别人的地下钱庄,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被人掐住脖子。
「看来,建立自己的『渠道』迫在眉睫啊。」
陆晨的脑海中闪过无数港片里的经典画面。
《英雄本色》里那个拥有顶级伪钞技术和洗钱网络的集团……
《澳门风云》里那个拥有庞大跨国洗钱组织「DOA」……
还有《无双》里那个渠道通天的「画家」……
「这港岛的水,还深着呢。」陆晨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看来以后得多留意这方面的人才。实在不行,就自己培养一个DOA出来。」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陆晨他们在城寨里分赃的时候,跑马地马会金库,却是一片愁云惨澹,宛如世界末日。
刺耳的警笛声彻夜未歇。上百辆警车将马会围得水泄不通,红蓝交织的警灯将暴雨后的积水照得光怪陆离。
地下金库的大门已经被打开。
当那个肥头大耳的马会运营总监看到空空如也的金库,以及地上老高那具被打成筛子的尸体时,他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七……七个亿!」醒来后的总监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整整七个亿的现金!这让我怎麽跟董事局交代!怎麽跟大老板交代啊!」
重案组督察阿雄(包伟雄)站在金库中央,脸色黑得像锅底。
他是这次行动的现场指挥。原本他以为这是一次完美的瓮中捉鳖,他猜到了麦昆的意图,甚至拿到了金库的密码。
但他来晚了一步。
就晚了那麽十分钟!
「包伟雄!你搞什麽鬼!」匆匆赶过来的鬼佬署长指着包伟雄的鼻子破口大骂,「这就是你说的天罗地网?贼跑了!钱没了!还死了一个!你让我怎麽写报告?啊?!」
没了整整七个亿的现金,如果这钱追不回来的话,他这个署长肯定第一个完蛋!
阿雄低着头,一言不发。他的拳头死死攥着,指甲陷进肉里。
他看着老高的尸体,看着那个被炸开的下水道口,脑子里一片混乱。
现场的痕迹非常杂乱。
大量的七氟丙烷灭火剂喷射,破坏了几乎所有的指纹和DNA。地上只有凌乱的脚印,看起来像是几个人匆忙逃窜留下的,但是痕迹被破坏,根本分辨不出有几个人,也找不到明显特徵。
「长官,」鉴证科的人走过来,低声汇报导,「现场勘查完了。初步判断,老高是被近距离用霰弹枪轰死的。应该是分赃不均被麦昆杀人灭口,然后麦昆带着钱跑了。」
「那七亿是怎麽没的?」阿雄冷笑一声,「你告诉我,就他一个人,怎麽可能在那麽短的时间内运走七个亿?他长了八只手吗?」
「这……」鉴证科的警长也愣住了,「也许同行的还有其他人?比如他老婆,还有老高的几个小弟?毕竟现场痕迹太乱了,除了老高和麦昆不排除还有其他同夥……」
「不排除这种可能。」旁边的鬼佬署长不耐烦地打断道,「肯定是分赃不均!那帮悍匪什麽事干不出来?为了钱杀同夥太正常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发通缉令!通缉麦昆和他老婆!把钱追回来!」
总督察的定性,基本就代表了警队的主流观点。
毕竟,要承认在警方的重重包围下,居然还有「第三方势力」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去,黑吃黑之后又全身而退,这简直是在打整个警队的脸。
所以,案子只能被定性为:麦昆团伙作案,内讧杀人,携款潜逃。
然而,在嘈杂的现场角落里,有一个长得和阿雄七分相似年轻的便衣警察,正蹲在那个被炸开的下水道口,神情古怪。
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忙着搜集证物,而是蹲在地上,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碰着那个白色的人形轮廓旁边的一处弹孔。
那是陆晨用霰弹枪轰死老高时,流弹在墙上留下的痕迹。
年轻警察闭着眼睛,嘴里则是念念有词,仿佛有什麽东西在对他说话。
他叫陈桂彬。
阿雄的堂弟,电影《神探》的主角,也是警队里小有名气的「怪胎」。
他没有看尸体,也没有看钱袋,而是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手里比划着名奇怪的动作。
在他的脑海世界里,现场正在重演。
他「看」到了老高爬上来,兴奋地装钱。
他「看」到了麦昆爬上来。
然后……
陈桂彬猛地睁开眼,盯着那片黑暗的虚空。
「不对。」
他喃喃自语,「那里……还有人。」
他仿佛看到三个模糊的影子,像是鬼魅一样从下水道里钻出来。
「不是内讧。」
陈桂彬站起身,走到阿雄身边,语气坚定地说道,「堂哥,现场有第三拨人。麦昆是被胁迫的。那七个亿,不是麦昆一个人拿走的。」
「彬仔,别乱说话。」阿雄皱眉,压低声音,「上面已经定性了。你这时候唱反调,是想让我也跟着背锅吗?」
「可是真相不是这样的!」陈桂彬有些激动,指着那个洞口,「你感觉不到吗?那种贪婪的气味,不属于麦昆。那是另一种更加疯狂丶更加冷静的贪婪。有一个真正的幕后黑手,现在正躲在某个地方,嘲笑我们所有人!」
「够了!」
阿雄低喝一声,「没有证据,一切都是你的臆想!回去写报告,别在这丢人现眼!」
陈桂彬看着堂哥严厉的眼神,又看了看周围那些忙碌却盲目的同事,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一下,但随即又变得更加执着。
他没有再争辩,毕竟他现在只是一个沙展,位卑言轻。
他只是默默地掏出一个笔记本,在上面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那是他在现场发现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丶被所有人忽略的细节。
「我会找到你们的。」
陈桂彬盯着那个漆黑的下水道口,心中燃起了一团火。他站在马会外面,看着那一辆辆呼啸而过的警车,并没有沮丧。
相反,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重重地画了一个问号。
「我不信。」
陈桂彬喃喃自语,眼神穿透了层层雨幕,仿佛看向了远方三个模糊的身影。
「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要你拿了钱,就一定会花。只要你花了,我就能闻到那股味道。」
「十年……哪怕是二十年,我也要把你这只黄雀揪出来。」
他并不知道,他这一查,真的就是二十年。那个暴雨夜的「第三拨人」,成了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魔障,也成了牵扯出一个笼罩全球的庞大黑金帝国的线头。
而现在,这桩「马会金库劫案」,也成了港岛警队史上最大的悬案之一。警方的通缉令铺天盖地地印着麦昆夫妇和老高馀党的照片,发誓要追回那不翼而飞的十个亿(可怜的麦昆,不但替陆晨背了六个亿黑锅,还额外替马会背了三个亿的坏帐)。
至于这场悬案真正的「黄雀」,此刻正坐在九龙城寨那间温暖的理发店里,喝着热茶,谋划着名如何用这笔横财,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