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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下和姜有夏恋爱的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约是两年前的三月初。

    那时向非珩刚来江市不久,对公司的业务仍在整理与了解阶段。由于分公司先前的情况十分复杂,他的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

    傍晚,向非珩正在公司加班看资料,父母打来视频。

    由于父母对向非珩最近的职业道路选择颇有微词,又常常莫名给他推送一些他们觉得适合向非珩的恋爱对象的名片,要他去认识,向非珩本懒得与他们多说话,也不想接听,不过看见弟弟和妹妹已经连线,不忍让他们独自承受来自父母的威压,他还是接了起来。

    他进入视频窗口,看见父母在各自的书房里,弟弟妹妹则在学校宿舍中。父亲也注意到他的背景,开口便道:“这么晚还在公司,不代表你努力,代表你该多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向非珩没说话,看见弟弟尴尬得目光漂移,而母亲则认同地点头,说:“是这个道理。”她又问向非珩:“我昨天发你的小顾,你加了没有?他是我见过个人条件最好的男同性恋。”

    妹妹在喝水,把水喷到手机上。母亲冷冷地瞪了屏幕一眼:“向非迎,视频会也是会议,开会不要吃喝。”

    “嗯嗯,”妹妹说,“对不起。”

    向非珩的父亲是一间大型国企的高管,母亲是名校教授。他的一对双胞胎弟弟妹妹,各自在首都不同的大学就读,名叫向非楚、向非迎。

    父母在各自的业界,都是出名的业务精通但不好相处,按照弟弟向非楚私下的形容,爸爸妈妈一直不是很通人性。

    两人社会地位虽高,某部分观念却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两人常在一起发表些令人难以忍受的言论。

    例如,在孩子的人生规划方面,两人坚定地认为,下一代必须在合适的阶段做合适的事。考上顶尖的大学,进入顶尖的公司,拥有顶尖的婚姻,诞下顶尖的孩子,不可有一个步骤出错。只有绝对的成功,才是他们下一代的归宿。

    大多数人,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或许都会留有极大的心理阴影,好在向非珩的感情不充沛。对父母的控制欲,他的厌倦多余激愤,反抗时心情也总是冷静的。向非珩认为,渴求一种不存在的爱,代表精神的虚弱,而他不是一个虚弱的人。

    大三时,或许是由于向非珩成绩优异、外表出众,引起许多家中有适龄女孩的长辈的打探,母亲担心长子在婚姻上失败,早早开始为他他物色结婚对象。

    向非珩在首都上大学,被母亲骗去相了两次亲,不再忍耐,直接向他们坦白了性向。

    父母自然是勃然大怒,但当时向非珩几乎已完全独立,无人能干涉他的人生。

    面对父母激烈的责骂和反对,向非珩漠然地无视,不接电话也不回消息,大约一年后,父母无计可施,艰难地接受了他的性取向,停止这场单方面的战争。

    出乎向非珩意料的是,父母开始为他找寻同性的另一半。

    可能是在讨论后,认为儿子即使是同性恋,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以便再次回到正轨,两人自说自话地为向非珩未来的恋人设定了以下几点标准:与向非珩门当户对,学历相仿,要有事业心,也要有类似的成长经历,最好也是首都人,这样两家的父母才能聊得来。

    别太重视外表,不能招蜂惹蝶,当然也不能太丑。打扮必须得体,言谈举止都能体现良好的家教。

    “小顾满足所有的条件,”母亲在视频那头严肃地告诉向非珩,“找一个像他这样的男同性恋太难了,大部分这样的男孩都不是同性恋。你加他了吗?”

    “没加,”向非珩没什么耐心地打破她的幻想,“想谈恋爱我自己会谈,不劳你们费心。”

    “为什么不加?”父亲像听不懂他说话,忽然像猜到了什么似的,问他,“难道你已经有恋人了?”

    向非珩对父母的耐心已到达极限,恰好有个客户的电话打进来,立刻说“不说了,有事”,把视频挂了,投入到工作中去。

    大约十一点半,他才结束工作。那晚也是只剩他与徐尽斯还留着在公司,由于办公空间是新换的,还未来得及装玻璃门。徐尽斯大概听见少许他和父母的争执,说要带他去朋友的新开的酒吧玩玩散心。

    向非珩确实烦躁,需要换个地方放松心情,便和他一道去了。

    酒吧离公司所在的大楼不远,位于一栋建筑的三楼,有露台可以看夜景。向非珩和徐尽斯坐在卡座,聊天不免又与工作有关。徐尽斯给向非珩讲述上一任负责人刚刚离职的那几个月里,公司的乱象,原本说得绘声绘色,向非珩也听得专注,但后来两人全不知在聊什么了。

    向非珩不认为是自己或徐尽斯缺乏意志力,因为那时所有人的注意都被姜有夏吸走。

    起初是声音,有人在他身后不远处说:“阿鑫,阿鑫你怎么趴在这里了?你睡着啦?阿鑫,阿鑫。”

    语气有些焦灼,但清脆得与深夜的酒吧合格格不入。若不是酒吧正巧放一首舒缓的乐曲,他的声音应该不会如此清晰。在发音时,少数几个字有些吞音,反倒有种奇异的抓耳。

    向非珩原本听过就算,发觉对面的徐尽斯不知何时,已停止了说话,眼睛看着自己后方,他便也侧过脸去,看了一眼,见一个男性趴在吧台,而他的同伴手放在他的背上,不轻不重地推。

    一只白净无暇的手,向非珩的目光向上移了些,第一次看见他的脸。

    姜有夏穿了一件灰色的卫衣,羽绒服搭在椅背,穿一双有点旧的白球鞋。他刘海的阴影遮住眼睛和鼻梁,满面愁容,不说话时,嘴唇就抿得很紧。

    “阿鑫,我们走吧,”他又开口说,“我买好单了,你不要睡了,我明天还要早起呢。”说完,他拉着同伴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想把同伴半背起来。但那人醉得很死,身体软得没有着力点,他试了两次,对方都倒回桌子上去了。

    向非珩看着,忽听见徐尽斯罕见骂了句脏话又低声说:“怎么男人也能这么好看。”向非珩记得自己“嗯”了一声。

    他注意到周围好几个人都跃跃欲试,想去搭讪。应该是酒精作用,向非珩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礼貌地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忙。

    靠近他,向非珩先是闻到一阵清淡的皂香,而后看见对方匆忙而感激地抬起脸。

    向非珩也确实觉得姜有夏对自己应该是一见钟情,因为姜有夏那天看到他时,微微愣了一下,雾蒙蒙的眼睛忽然间就就亮了。

    说像一个人的眼睛像星星很庸俗,说像湖泊过于文雅。向非珩想不出什么更合适的比喻,只知晓那一刻,所有别的琐事,父母的催逼、工作的困境、对新城市的不习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