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错置废物 >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位在夜场时认识的朋友合伙做了一个很小的直播公司,起初做的是单人在线互动直播,在团播刚开始出现的时候,他认为这个模式大概率后续会非常吸金,于是开始拉投资,进行团播运营。那个时候因为一些因素,线下实体娱乐场所被打压,线上互动娱乐模式开始出现并迅速膨胀,他顺应了时机,起步就赚了一大笔。他对明止非说的话并不是吹牛,到第三年,他公司的流水确实是每年数千万计,作为老板和最大的股东,他每年的纯分成也不少。(注1)

    厌倦了随时随地讨好别人,杨渐贞自己没打算出镜做网红,而是一心栽培新人,从盯着老师给他们做声乐舞蹈培训,到该怎么和粉丝互动,用什么话术能够让别人乐意掏钱、持续掏钱,每个新人他几乎都是手把手的教,他还专门写了一本培训教材,供公司里培训使用,因为新人们不是每个人都悟性高,所以带新人其实花费了他非常多的心血,到了去年行情最好的时候,他的公司已经有五个团播队伍同时开播,有两个队伍做到了准头部,整个公司包括艺人和其他岗位,有七八十号人,看上去形势一片大好。

    --------------------

    (注1:本文所有关于经济局势和开直播公司的细节都是虚构的,与现实毫无关系,请勿与现实挂钩,也请勿以现实经验进行推断和逻辑核查。)

    第15章

    15

    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两样东西,一盘是两个煎得破碎的鸡蛋,一面焦黄,一面还没熟,上面残留着不均匀撒了酱油的痕迹,旁边还放着一包昨天吃剩的超市里买的那种切片吐司。杨渐贞见此情形,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位大哥大概完全没有下厨天分吧?如果他将来一直一个人过,恐怕一辈子都要吃这么难吃的东西了。

    杨渐贞本想倒了那盘鸡蛋,重新弄一些能吃的,但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地用筷子夹了一块放在嘴里。

    冷的,冷的流心蛋,而且还有因为烧焦而带来的苦味,那苦味恐怕是酱油焦了导致的,不是鸡蛋焦了的味道。

    吃了两口,杨渐贞忍俊不禁。

    难吃是难吃,但是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人不收钱就专门做早餐给他吃了?前女友不会下厨,甚至对庖厨之事嗤之以鼻。他其实也鲜少做给她吃,因为他记得第一次去她家中,他诚惶诚恐地做了个炒鸡蛋给她吃,她吃了一口就倒掉了,说:“这也太寒酸了吧?吃点好的。走,姐带你吃大餐。”

    而他吃过的最后一餐他人不收钱却特意为他做的早餐,是十八岁那年高三上学期开学后不久的那个周末,也就是外公过世前的那个星期天早上。当时外公也是做了两个荷包蛋,但远比眼前这盘好看好吃多了。

    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将那两个勉强称之为荷包蛋的鸡蛋吃完之后,杨渐贞心想他大概是疯了。

    他又把放在一旁的吐司包装打开来,那是不太好吃的短保吐司,不是新鲜吐司。这位大哥不太会买东西,他根本分不清超市里的包装吐司和新鲜出炉吐司的区别。

    如果他能出门了,一定要带着明止非一起去逛超市,好好教教他怎么过日子。

    发觉自己又边吃边笑,杨渐贞放下了手中的吐司——好吧,偶尔吃一餐难吃的东西,也算一种情趣。

    吃了难吃的鸡蛋和吐司,杨渐贞拄着拐杖来到阳台上。自从明止非把拐杖给他用之后,他的确感觉舒服多了,此前他总觉得用拐杖是个相当丢人的事情,但他发觉明止非根本毫不在意这种事,只是告诉他,使用拐杖可以更好地保护他的伤腿,免得摔倒造成二次损伤。

    因为说什么话都看起来很冷静,明止非整个人的气质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杨渐贞确实是初次和这种说话时几乎所有个人情绪都不表露的人近距离接触。

    阳台上有几株新放置的小小多肉,本来杨渐贞的建议是“不如养些植物?”他以为明止非会买回能开漂亮花的那些植物,比如月季什么的,万万没想到昨天他带回来的竟然是多肉,而且是那种直径只有十厘米的小花盆里装着的多肉。

    杨渐贞看到的时候觉得非常好笑,问明止非为什么买了几盆小多肉,明止非有些困惑地说:“这个不是植物吗?”

    “我说的是大盆点的,可以开花的那些花花草草。你看这里这么宽敞。”

    ※如?您?访?问?的?网?阯?f?a?布?页?不?是?í????ü???e?n?②?0?2?5?.???????则?为?屾?寨?佔?点

    “这个看起来不容易养死。”那是明止非给出的第二个理由。

    确实,这个理由非常像明止非能想到的,不是因为开花漂亮,也不是因为叶子好看,仅仅是因为不容易养死。

    吃东西的理由不是因为东西好吃,而是因为不吃就会饿死,养植物的理由不是因为它们好看,而是因为不容易养死。大概他穿衣服的理由是因为需要遮羞保暖,而并非想让自己看起来好看一些。

    所以,因为做那种事对活着没有实际效用,他连做都不做?

    放着那样的脸和身体,完全不知道享受……杨渐贞回想起昨天明止非站在这里的情形:他破了洞的丑陋Polo衫和西裤被杨渐贞打包成垃圾丢掉了,只好穿上杨渐贞的宽松针织V领T恤,他站在这里把多肉安放在窗台上时,微微低着头,修长白皙的颈脖下是分明的锁骨,再往下,从大V领口能看见他清瘦的上身,白得发出莹光,以及……

    这自然是比他高了十公分的杨渐贞的视角。杨渐贞的脸从他额头侧方贴近时,他有些不自在地往旁边远离了一步。

    这是杨渐贞最经常能捕捉到的他的明面反应,只有在这个时候——当杨渐贞过于接近时,他才会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

    他看上去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外表能有什么价值,或者说,大概从不关心这方面的价值,才能随意地把自己弄成那个样子。

    昨天明止非换上的全套衣服都是杨渐贞的。在衣柜里没找到自己每隔一天就穿的衣服时,他有些困惑,但是还是接受了杨渐贞给他搭配衣服的提议。杨渐贞挑选了自己的衣服中偏小号的那件棕色V领针织T恤,一条腰头偏窄并且后腰是松紧的牛仔裤给他穿上,再把过长的裤腿卷边。这样即便他戴着那么难看的眼镜,也稍微能看了些,毕竟他的身材确实很好。

    杨渐贞哼着歌给多肉喷洒水雾时,早上十点多的阳光从防盗窗上方投射下来,照在他的手上。这个阳台对着马路,朝向东边,马路对面有高楼,太阳要爬到足够高时,才能晒到阳台。但这也足够了,一天有几个小时可以晒到太阳,阳台上晾晒的衣服就已经可以干得很漂亮了。

    他有很多丝绸的衣服,其实也不必晒太多太阳……杨渐贞注意到,昨天给明止非穿过的蚕丝人丝混纺针织T恤,此时正连同牛仔裤一起被卷成一